《百姓》記者敲詐勒索遭判刑 显中國媒體腐敗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報導)原《百姓》雜誌社和《中國經濟導報》的3名從業人員日前被四川省有關法院判刑,罪名是敲詐勒索

據海外的博訊網報導,大陸著名雜誌《百姓》記者涉嫌敲詐勒索一案,日前作出判決:《百姓》雜誌社媒體從業人員周貴清、劉鴻飆及何廣友3人,以採訪為名,四處尋找一些單位的負面消息,再以曝光相脅,索要封口費共計3萬4,600元。經法院審理,3名嫌犯均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到3年6個月。

原中國海洋報記者昝愛宗說,中國新聞媒體腐敗現象嚴重:「就是說記者也容易被這個錢所迷惑。一旦手裡掌握一點權力,他就要挾對方,對方有時候小企業給點錢就算了,有的大企業他要錢要的比較多,要30萬、50萬,人家乾脆就報警,把他抓起來。」

周貴清、劉鴻飆在《百姓》雜誌社工作,何廣友則是《中國經濟導報》駐四川辦事處主任。去年7月24日,周貴清等3人來到雙流縣某鎮,自稱是記者,要對該鎮一工業區存在違法用地等情況進行曝光。迫於威脅,該工業區所屬公司負責人給了3人2.3萬元紅包。 當晚,周貴清、劉鴻飆、何廣友被警方逮獲。經調查,周貴清等人此前還分別或共同利用相同手段「要」過3次紅包。

貴州貴陽的時事分析人士曾寧說,一方面有記者敲詐勒索的現象,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或者企業主動賄賂記者:「地方或企業已經發生了某種事件,比如說具有重大新聞價值的事件,打死人啊或者爆炸、重大的環境污染等等,這些事件已經發生了,引起了各方面媒體的重視,各方面媒體的記者雲集到事發現場,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各方面的新聞媒體從業人員不去主動對地方和企業敲詐勒索,但是,地方或企業的負責人為了自己地方或企業的部門利益、私利,他會主動拿紅包去堵你的嘴,會主動向新聞記者行賄。」

原中國海洋報記者昝愛宗說,中國的新聞體制存在嚴重問題,所有報刊都是黨報黨刊,缺乏自由競爭,這是新聞腐敗的溫床:「最簡單的就是開放民間辦報,你要提高媒體的公信力,你必然要有媒體的競爭環境。官方能辦報,為什麼民間不能辦報呢?如果官方民間一起都能辦報,誰辦的報紙有公信力,那自然就能生存。

問題現在是壟斷啊。中國有了反壟斷法,但報紙創辦就是一個國家壟斷,不讓老百姓辦。國家壟斷必然有國家特權在裡面,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嘛,就亂來嘛。沒辦法競爭啊。只有開放,開放以後取消了他的壟斷了,媒體必然會注重自己的質量、自己的品牌、自己的信譽。誰要亂來,那就有辦法不讓他幹。」

貴州貴陽的時事分析人士曾寧說,打破黨報黨刊的壟斷局面才是消除新聞腐敗的關鍵:「政府部門拿錢收買你,你不要報導,這是另一種,實際上比較普遍。實際上,這種現象在西方社會是很難想像的事情。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這非常奇怪。這和新聞價值理念完全背道而馳,但是,在中國他就很正常,並不奇怪。實際上,這個背後是一個新聞體制的問題。新聞體制的背後是一個政治體制、國家體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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