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自焚者孫寶華被歐打 報案後警察敷衍

(新唐人記者在線報導) 黑龍江哈爾濱市人孫寶華9月6號遭兩名醉漢無理歐打,眼睛受傷,在妻子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但警察態度敷衍。

孫寶華因認為警察敲詐勒索,拒絕警察的罰款,2004年6月,孫寶華在北京上訪未果,走投無路之下,在天安門自焚,汽油爆炸,身體有12%被燒傷,留下了許多瘢痕,事後被判刑一年。2007年孫寶華在哈爾濱蹬三輪送一客人到客車站時,與人發生衝突。當地的南馬派出所警察,對孫寶華處以一千元的罰款,對方只處以五百元的罰款。孫寶華不服與警察發生了衝突,被帶到南馬派出所吊打,並拘留十天。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