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臨沂百姓申請北京示威區遊行被拒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方媛報導)32名山東省臨沂市的拆遷居民,因最高法院不受理他們的案件,近日向北京市公安局遞交了在奧運期間到北京當局劃出的遊行專區世界公園遊行的申請,但被公安以稍後會調停拒絕。

32名山東臨沂的拆遷戶因不滿當局的拆遷程序,一直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是,山東省的高級法院一直不予立案,他們因此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也不獲理會。但近期,北京當局對外公佈了北京的三個公園為奧運時期的遊行專區,在此,人們可以表達不滿和訴求,因此,他們即寫了一份要求到世界公園遊行的申請書通過郵遞和親自送交兩種方式完成遞交。

星期三,該申請書主要的提交人張峰對本台表示,我們反覆地向有關機關反映,但遲遲得不到回覆,我們才借奧運這個國家規定給與我們的這個機會,申請在北京遊行示威的。

據瞭解,他們申請遊行的日期是本月20日,星期一郵寄一份,星期二下午兩點,他們4人又親自前往北京市公安局送交申請。張峰又對本台描述了遞交過程:

張峰:「遞交了以後,他們沒有按照遊行示威法讓我們填寫登記表,他們向我們詢問了一些情況,要我簽了字,就把申請表當面退給我了,我說按照遊行示威法你們應該作出受理和不受理的決定,他說按照遊行示威法,我們第一次不予受理,應該把表退給你,過一段時間,按照申請書要求的問題調解一下再作第二次受理,他複印了,把原件退給我,複印的就留下了,還對我做了筆錄,就像平常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似的,你住在哪裡,申請的理由是什麼,而按照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行示威法是不應該做筆錄的。

本台記者於是打電話到北京市公安局詢問有關情況,一位接電話的表示他是指揮中心不會解答這類問題。

而另一位法制處的官員記錄下了記者的機構名稱,然後表示,記者應該同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聯絡。但是,辦公室的電話卻一直沒人接聽。

張峰說,如果按照他們申請前往遊行的日期本月20日的話,公安答覆應該在18日左右,但張峰表示已不抱希望。他說,按照程序,他不應該做筆錄和詢問,他應該寫收據收到了我的申請書,然後按照法定的時間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決定。

另一位在其他32人提出申請之後才寫申請獨自郵寄的劉國慧對本台表示,我覺得既然國家允許,法律有這項規定,我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無論通過什麼途徑,因為這兩年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什麼辦法都想了,我們處處遵紀守法,自己的權益卻得不到保護,說起來挺辛酸的,但我們始終相信法律,相信黨中央,希望你們能把我們的心聲轉給我們的政府,轉給中央政府,啟動法律程序,依法給我們立案。

據張峰對本台透露,他們一行4人星期二前往北京公安局申請時還遇到了其他申請遊行的人。他說:登記表上有顯示來治安總隊幹什麼,我看上面寫著申請遊行示威的大廳有5個,當時就有一個人正在談這個問題。

當北京當局在奧運前對外公佈設有3個示威公園後就被外界批評是擺設,裝樣子,目前的事例也說明了一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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