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批准九家航空公司調高客運燃油附加費

(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五日電)由於國際油價上漲對航空公司經營帶來壓力,香港民航處今天批准九家航空公司調高客運燃油附加費,加幅三成至三成半,由八月一日至九月底生效,意味著這些公司機票加價

獲民航處批准徵收的客運燃油附加費水平,短途班機最高為二百三十一元(港幣),長途班機最高為九百二十四元,涉及的航空公司包括俄羅斯國際航空、全日本航空、國泰航空、港龍航空、捷星亞洲航空、尼泊爾航空、沙地阿拉伯航空、新加坡航空及廈門航空。

民航處發言人表示,航空公司收取客運燃油附加費,是國際做法。現在國際上主要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的水平,短途班機平均每名乘客為四百五十八元,長途班機每名乘客為一千四百五十八元。

他說,相比國際上航空公司所收取燃油附加費的平均水平,香港航線所收取的附加費屬較低水平,短途班機的附加費約為國際水平的百分之五十點四,而長途班機附加費則為國際水平的百分之六十三點四。

  發言人又說,客運燃油附加費是在燃油成本出現短期波動時,幫助航空公司紓緩其經營成本增加的壓力。民航處所批准的燃油附加費水平,已顧及航空公司從燃油附加費所得的收入不應高於在相關期間因燃油價格上升帶來的成本上漲。

 民航處估計,大部分航空公司只可從燃油附加費收回約百分之四十至七十的額外燃油成本。航空公司須通過其他方法,例如控制其經營成本及增加班機的收益,來應付其餘的成本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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