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員警王富源涉向違規車輛索賄 遭收押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十二日電)台南市警員王富源涉嫌利用巡查違規車輛時,向懸掛註銷或逾期車牌、貼牌權利車民眾索賄後再放行,台南地檢署昨天下午搜索安順派出所,當場拘提王富源,今天中午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 南檢指出,王富源去年三月到台南市警局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任職後,開始執行巡邏攔查違規車輛勤務,王富源對此很專業,幾乎能快速斷定途經車輛是否違規,派出所巡查業績甚佳。

但王富源利用巡查的專業能力,涉嫌向違規車輛駕駛人索賄,且以民間友人充當「白手套」,當王富源發現違規車輛,暗示及確認車主向白手套連絡後,未開罰單就讓車主離去,由白手套向車主索賄,國產車賄款新台幣一萬元至二萬元,進口車四萬元至五萬元。 南檢昨天搜索及拘提王富源,且傳喚白手套、受害車主及其他相關人等十一人到案,初步認定警方只有王富源涉案,已清查有六名車主受害。

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懸掛註銷車牌或將合法車牌移到權利車(動產擔保車),第一次被查獲時,將被處以罰款及吊扣、吊銷牌照,第二次再被查獲,不僅要罰款,連權利車都會被扣,通知原車主領回,車主動輒損失數十萬元。9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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