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法輪功要求法院缺席審判薄熙來

【新唐人】10月8日星期一上午,洲紐省高院就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共商務部長薄熙來一案,再次開庭聆訊。由於被告薄熙來既沒有出庭也沒有派律師應訴,原告法律助手要求紐省高院進行缺席審判

洲紐省法輪大法佛學會于10月8日上午在紐省高等法院前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告起訴中共商務部長薄熙來一案的最新進展。

紐省佛學會發言人Lucy Zhao女士介紹說:法輪功學員潘宇在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龍山教養院期間,遭受多種酷刑折磨,包括4万伏高壓電棍的電擊。薄熙來在01年到04年任職遼寧省省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遼寧省不僅有包括馬三家在內的臭名昭著的勞教所,還有被曝光的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蘇家屯秘密集中營。

原告的法律助手Newton先生表示:潘宇在2006年4月薄熙來訪澳期間,以酷刑罪和反人類罪正式向紐省高院遞交訴狀,並在今年APEC會議期間,將訴狀成功送達給薄熙來。在法庭上,由於被告薄熙來沒有出庭也沒有律師代表應訴,所以原告方要求法院進行缺席審判。下一次開庭聆訊時間為11月5日。

據悉,薄熙來在美國、加拿大、新西蘭、英國、俄羅斯、西班牙、波蘭等多個國家均遭到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起訴。

這裡是新唐人記者李紫吟澳大利亞悉尼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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