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器官條例 反證活摘器官事實

【新唐人】隨著海外獨立調查團出示的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在中國大陸境內存在有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實﹐中共官方4月6日公布條例,規定自五月起,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而海外人士認為這是中共在遮掩不住後的一貫做法﹐從另一面也顯示在中國大陸內存在有活摘器官的事實。

去年剛從中國大陸來美的法輪功學員桂先生表示自己家鄉的法輪功學員就有失蹤和活摘器官的事例。

98年﹐我們那個煉功點上﹐我接我媽的時候﹐有個小女孩17、18歲﹐姓什麼我具體不知道了﹐她2000年的時候也上了北京﹐到現在7年了﹐反正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她媽也不敢找﹐因為這個事在國內也沒地方可告﹐也沒有那個機關敢接這個案子。

當地有那些學員死的時候﹐他們家屬看遺體發現腰上有縫合線﹐或者是洞﹐當時以為是在勞教所被打死的﹐不知道怎麼回事﹐馬上就火化了。”

中國民主和平聯盟主席唐柏橋表示條例的出臺恰恰證明中共有活摘器官。

中共一貫的做法是﹐它做了什麼錯事﹐如果他蓋不住的時候﹐它必須要採取一些蒙騙世界的辦法﹐這反而證明﹐從這個角度講﹐反而證明中共過去做了這些事情。

說要禁止是做給國際社會看的﹐但是他必須會做﹐因為這有很多利益在裡面。不會向過去那麼公開﹐那麼囂張﹐但是會更隱蔽。但是這件事情做的多與少﹐最主要不是取決于他們﹐它們不會良心自省的﹐最主要是取決于我們﹐我們給他多大的壓力﹐我們對他揭露的程度有多深﹐ 我們揭露的越深﹐它的膽子就越小﹐我們對它的反擊越廣﹐他可能就越膽確﹐所以關鍵取決于我們﹐不決定于它們﹐它們做惡做多了﹐它們不會發善心的。

新唐人記者紐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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