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台灣社團聯合抗議中共“反分裂法”

【新唐人】3月14日是中共制定針對台灣的“反分裂法”兩周年之日,大紐約地區的台灣社團3月1日發表聯合聲明,抗議中共設立“反分裂法”,以武力威赦台灣民主選擇取向。

台灣社團人士一致表示,台灣擁有自己的土地和主權獨立的民主政府。反分裂法是沒有效力的。中共不要以“一小撮人是臺獨”的文宣來分化台灣人民。

中華民國僑委會委員王涵萬以個人身分發言表示,反對“反分裂法”是希望中共尊重台灣的主權,不能跟臺獨劃等號。中共沒有道理立法要求台灣人怎麼做。

王涵萬:“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是指中華民國,是從孫中山先生建立第一個亞洲共和國開始,因為國共的內戰,所以中華民國行政所管轄的地區在台灣。在中華民國憲法上來講,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社團人士還表示,反分裂法中允許採用武力方式解決兩岸問題于事無補。中共要想統一台灣就必需先自己改變獨裁制度,進行民主改革。

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紐約支盟會長金滿玉:“中共佔據大陸不一定是正統,而是邪統。中共要拿那破舊的意識嗎﹖拿那貪污腐敗民不廖生的執政能力嗎﹖拿那惡名召章的人權記錄嗎﹖或者迫害法輪功的荒唐作為嗎﹖它是拿什麼來統一台灣呢﹖”

台灣人公共事務紐約分會會長林雅玲表示,中國應尊重所有的人權:“最重要的基礎上,你必須以人民的利益為主,如果大陸能變到什麼都考量人民的利益,那整個社會就會有所改變。”

台灣社團人士宣佈,他們將在3月14日中午到紐約中領館集會,遞送抗議信﹐抗議反分裂法。聯名抗議的台灣社團還包括:大紐約地區台灣同鄉會、北美洲台灣婦女會紐約分會、大紐約區台灣大專校聯會、台灣會館老人中心等。

《反分裂國家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會議上通過的。該法律首次提出在三种情況下可用“非和平手段”處理台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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