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案趙岩案中共法庭維持原判

【新唐人】12月1號星期五上午, 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一審重審案在沂南縣法院開庭宣判,陳光誠仍被當局以“故意毀坏財物罪和聚眾扰亂交通秩序罪”,被判處4年零3個月有期徒刑。陳光誠的大哥陳光福表示,法庭沒有給陳光誠說話的机會,讀完判決書就說休庭。陳光誠當庭提出上訴。

同一天上午,紐約時報研究員趙岩的上訴案則在北京的法院宣布了結果,二審維持一審原判。趙岩今年8月以詐欺罪﹐被判3年徒刑。趙岩的一位親屬說,宣判的整個過程只持續了不到10分鐘。趙岩辯護律師關安平表示,這個判決結果是不公正的,客觀真實性和公正性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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