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港府借秘密監察立法攬權

【新唐人】香港立法會星期三繼續審議港府提交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多位泛民主派議員在會上批評港府欲借秘密監察立法獨攬大權。

多位泛民主派議員均指出,草案沒有明确禁止執行人員在對律師進行秘密監察時取得一些与調查無關或者其他客戶的資料,從而違反了法律保密專業權。

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承認,很難完全禁止類似情況的發生,但相信執法部門在執行時以及法官在批准申請時會盡量把可能性降低。

但民主党的何俊仁議員及公民党的湯家驊議員都質疑港府的所謂品格審查,已經對法官的獨立性造成沖擊。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党)何俊仁:“這個深入的‘品格審查’最大的特點是什麼呢?就是行政長官對某位法官做完審查後如果不接受就不進行委任,甚至看情形還會出現特首叫首席法官不要推荐法官,因為法例寫明一旦首席法官推荐了就必須被委任。”

香港立法會議員(公民党)湯家驊:“不應該給行政長官一個毫無限制的權力,任由他決定哪些法官可以留下,哪些法官要篩選出去,這樣的程序不但會給法官壓力,也都影響公眾對小組里面的法官的獨立性存疑。”

梁國雄議員則強烈批判港府旨在獨攬大權。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因為你(政府)永遠都不會公布你偷听了什麼,也不會通知我,所以你整個的法例是黑箱作業,意思就是什麼呢?就是行政部門全知、全能、全在,這方面已經是越來越清楚了──你們收回所有的權力,隨時可以攬權。”

何俊仁議員建議應該由首席法官全權委任批核秘密監察的法官,以体現草案所鼓吹的司法授權的原則。

新唐人記者潘在殊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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