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質疑雅虎透露私人資料的法律依据

【新唐人】雅虎香港控股公司向中國國安局提供了雅虎用戶師濤的私人資料,這份資料成為中國當局的檢控證据之一,將師濤以"向海外非法提供國家机密罪"判處10年徒刑。曾為師濤辯護的郭國汀律師雅虎公司"遵守當地法律"的說法并無法律根据。

雅虎公司創始人之一楊致遠9月11日承認,雅虎向中共當局提供了師濤的网上信箱賬號、地址,身份和個人電子郵件內容。楊致遠說,他的公司 “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對此郭國汀律師表示,雅虎首先必須尊重國際法,如果國際法和國內法或中共的政策有沖突,國際法是优先的,國際法优先原則是各國通用的原則。郭律師說,師濤發送郵件是在行使他的言論自由,另外也是作為記者的本職,不是刑事犯罪,雅虎香港,法人不在中國,不存在要遵守中國大陸法律的問題。

郭律師對媒体說, 他猜測楊致遠所聲稱的“尊重當地法律”,是指公安机關在追查刑事犯罪份子的時候,有關部門有義務協助等法律規定。郭律師說,但師濤還沒有經過法庭審判,也不是刑事犯罪份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公司和個人是沒有義務配合的。

郭國汀在2005年初是師濤的辯護律師,在師濤案開庭前一周被司法局停業,后被拘留并軟禁。

師濤是湖南《當代商報》編輯部主任兼記者。他于去年4月,將一份禁止媒体紀念“六四”天安門事件鎮壓十五周年的中共內部文件,透過電子郵件向中國境外發送。中國政府根据雅虎网站提供的資料,將師濤判刑入獄。

新唐人記者尚燕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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