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信訪條例實施 訪民難以越級并被疏散回地方

【新唐人】中國新修訂的信訪條例5月1日開始實施后,各省市政府派人到京城的上訪村疏散信訪者回地方。由此,訪民上訪被限于地方,難以越級上訪。

各地政府這一舉動,被看作為執行新條例中關于不許越級上訪的新規定。新條例規定,上訪問題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就地解決"。信訪人對處理意見不服的,依次序最多可以再向上兩級政府机關申訴。即:對村委會的處理不滿,反映到鄉政府;鄉政府反映到市政府,更上級政府机關則不再受理。由此,訪民上訪被限于地方,難以越級上訪。

由于地方政府無法為上訪者解決問題,致使中央級的信訪部門年年遭遇"上訪洪峰",2003年僅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就接待了12万人次的上訪民眾。2004年更是急速增長,第一季度國家信訪局接待上訪者的批次、人次同往年比分別上升99.4%和94.9%。這些數字表明,訪民對地方政府和法律法規失望,寄希望中央政府能夠出一位"包青天"。与此同時,中央政府則希望借新條例的實行,重新將訪民疏散回已經不抱希望的地方政府。

新唐人記者尚燕,文萱,綜合報道。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