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在芝加哥中國城舉行大游行

【新唐人】上千名來自歐、亞、美各國的法輪功修煉者,5月22日在芝加哥南中國城舉行了大規模游行活動。与此同時,美國聯邦法庭第七巡回法庭將于5月27日,對法輪功學員起訴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一案的上訴進行口頭辯論,由三個法官組成的法官團將于听證會后做出最終裁決。

此次法輪功學員的大型游行是自上個月4•25紐約大游行之后的又一次大型集合,游行人數和規模仍然相當可觀。在經過中共近5年的殘酷打壓后,法輪功表現出了惊人的勇气和凝聚力。而且2002年10月22日,江澤民一踏上土地就被法輪功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告上美國聯邦法庭。 江澤民被起訴后北京方面曾竭力阻止訴江案立案。美中法輪大法學會聯絡人楊森博士向我們介紹了整個訴江案的過程。

楊森說:“這個案子始于2002年10月22日,當時是當地的地方法庭–北伊州聯邦法庭,法輪功學員在這里提出了訴訟,將起訴獎遞上去了,并且當時遞到了他 (江澤民) 的保衛手中,在這之后法輪功學員委托律師把此訴狀寄到中南海,中南海也簽收了。在這期間當地法庭以國家免權為由程式上中止了此案,但在美國是這樣,它有初級法院、中級法院和高級法院,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我們可以上訴到中級法院就是第七巡回法庭,如果再不服可以告到最高法院。狀告江澤民的理由是他犯了3項罪狀:一個是群體滅絕罪;一個是酷刑罪;還有一個

反人類罪,犯了此三條罪狀的人是沒有國家豁免權的。”

在記者問到遞狀的法律程序時,楊森博士說:“初級法院的判決實際上默許了我們遞狀的法律程序。我們采取了几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直接把狀子遞給他(江),但是當時其周圍的保安很多,這個很困難,所以在這种情況下,伊州法院簽署了一個法令。如果遞不到他手中可以遞到他的保鏢手中,所以我們把傳票遞到了他的一個保衛手中。另外,我們把訟狀直接寄到中南海也被簽收了。還有一個情況是2002年10月22日,遞訟狀的專業人士去了以后,被兩個中國保鏢強行架出,這种行為叫“阻擋起訴”,如果他犯了這一條,那么此訟訴就自動成立。所以從技術上我們采取了這么3個不同方式,整個立案過程是非常符合美國法律的。”

從此次大規模游行后,法輪功學員呼吁停止迫害,要求法辦江澤民的一系列活動將于芝加哥逐步展開,將持續到下周四。

新唐人記者林沖、楊曉玫芝加哥采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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