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韓國法輪大法學會星期五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韓國漢城地方法院已正式受理了對江澤民、羅干的刑事訴訟案,并向与會者展示法院于當日頒發的受理證明書。原告張淑及多名法律界專業人士出席了記者會。
這項訴訟案是依据韓國在1951年所制定的防治和懲罰群體滅絕罪協約(Genocide)及韓國國內的刑事法所提出的。韓國是繼美國、比利時、西班牙、台灣、德國之后,第六個正式向法院遞交訴狀,控告江澤民的國家。
原告張淑及女儿趙英伊是韓國公民,也是法輪功學員,她們曾因在澳門煉功、在中國北京天安門廣場和平請愿、打坐煉功,在香港入境、母女回中國探親,四次被抓捕、拘留。
張淑的父母于2002年申請來韓國探親,也被中國方面拒絕,不發護照,原因是他們在韓國的親屬煉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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