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高院駁回擁有少量大麻合法性的上訴

【新唐人】擁有少量大麻合法性的提議曾同時受到加拿大新舊總理的關注,但由于加內閣換屆而被擱淺,近日被重新提上了議程。下面請看來自渥太華的報道。

12月23日,加拿大最高法院對少量擁有大麻者的上訴進行了裁定,維持現有法令對其實施刑事懲罰。

最高法院發言人說:首先,加拿大現行法律占了上風,也就是說,大麻是一种非法毒品,從這里開始,政府如果要修改法律,由他們自己決定。如果他們能提出強有利的議案,我們可能會支持。

此上訴涉及到三位上訴人:毛摩萊文(David Malmo-Levine),在溫哥華東部幫助經營一個降低大麻使用傷害的俱樂部,當地警察于1996年12月,在其俱樂部中抓獲超過300多克的大麻,從而指控毛摩萊彎犯有持有大麻和販賣罪。Christopher Clay,由于在安大略省出售大麻种子和秧苗而遭到起訴, Victor Eugene Caine,則由于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一個停車場吸食大麻并擁有0.5克大麻而被捕。

這一案件由于新任總理保羅-馬丁對現有關于大麻法令的不同意見而引起廣泛關注。本案焦點不在于大麻的販賣問題,販賣大麻肯定會遭刑事處罰。關鍵是擁有少量大麻是否也屬刑事犯罪。支持者爭議對擁有大麻者的數量應該在實施懲罰上區別對待。

馬丁說他的政府將在新年國會工作開始后再次提出立法通過少量大麻擁有者的合法化議案。他覺得應該對罰款條例加以審核,必須對數量的規定認真審核,同時必須投入更多努力對那些种植和販賣大麻的人加以懲罰。他認為一個年輕人不應該僅僅因為一次被抓住擁有少量大麻,從而一生都要背上一個犯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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