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第一百七十三期】在警察瀆職的背后

【新唐人】各位觀眾大家好,現在是熱點互動節目時間。我是主持人李天笑。

10月30日,轟動一時的、三歲幼女李思怡餓死案在四川成都開庭。今年6月4日,警方抓走了有盜竊行為和吸毒歷史的母親李桂芳。李桂芳曾請求警方通知親屬照顧女儿李思怡,但警方不理睬母親的請求,致使該女童在家無人照看十余天,活活餓死。此案引起中國公眾和海內外网民的強烈憤慨,和對中國公安警察素質的質疑。

网絡作家任不寐在9月20日發起一項紀念李思怡的禁食活動,數百人起而呼應。但是這場運動受到中國政府干預、有關网站遭到封殺。

李思怡餓死案僅僅是警察“沒有履行自身職責”和“玩忽職守么”的問題嗎?這件事反映了當前中國社會的什么問題?中國當局為什么要關閉刊載禁食消息的网站?怎么判斷刑事責任和道義譴責的關系?能避免這類案件的發生?

今天就這些熱門話題,我們請本台特約評論員安清女士,來談談看法。安清女士,您好!

李天笑:安清女士,能不能簡要談一談女童李思怡餓死案及法院庭審的情況?

安清: 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21日成都某小區,一個吸毒女將她3歲的女儿獨自鎖在家中,她到商場行竊時被抓獲.警察在審問她時,發現她是吸毒者,決定送她去強行戒毒.這時吸毒女告訴當班警察她的三歲的孩子獨自在家,并跪地苦苦哀求警察幫助安頓她的孩子,再去戒毒.可警察無動于衷,竟然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搭救小女孩,也沒有依据強制戒毒規定向吸毒女家屬發出書面通知。致使小女孩李思怡第七天被活活餓死. 17天后鄰居發現了李思怡的尸體,但已腐爛.10月30日,成都市新都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新都區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起訴被告人原金堂縣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民警黃小兵.

李天笑:第一被告、原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一直堅稱自己無罪。王新始終認為“送李桂芳去強制戒毒才是自己的職責,救助違法人員家屬則是警察的義務”,自己沒有失職。安清,你認為警察對3歲幼女被鎖家中慘死應負什么責任?是無罪嗎?

安清:我認為他應負主要責任.我們可以分析一下案情.吸毒女將她的三歲女儿李思怡獨自鎖在家里,自己去超市行竊,是不對.但這不是導致李思怡死亡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李思怡獨自待在家里七天后被活活餓死,導致孩子在這七天里沒人照顧的責任人是警察.因為警察在得知吸毒女有一個三歲女儿獨自在家后,沒有采取任何解救措施, 也沒有依据強制戒毒規定向吸毒女家屬發出書面通知,致使孩子餓死家中.所以我說警察應對孩子的死負主要責任.

李天笑: 檢方認為,警察造成李思怡餓死,有罪也只是涉嫌玩忽職守罪。 你認為警察僅僅是玩忽職守嗎?

安清:這只是形式上的一种審判.還有一种更為強烈的譴責–就是道德与良知.盡管小思怡的母親是一位吸毒者,但她尚有一絲人性存在,那就是母性.她知道如果沒人管她的孩子,她的孩子就會死.所以她才几次向警察跪地哀求,安置好她的女儿后,再去戒毒.而這一切絲毫打動不了那個當班的警察的人性,我不知道這位警察有沒有孩子.由此使我想起了狼孩的故事.被人比喻為凶殘無度的猛獸—狼,尚且都會知道如何去保護一個小孩,何況人哪!

李天笑:社會上有一种普遍說法, 只有刑事上的責任才是罪,而道義、良心的譴責是無所謂的。安清,你怎么判斷刑事責任和道義譴責的關系?

安清:從三方面看.一是道義与良知是制定法律的根本准則与依据;二是刑責本身也是為了達到道義上的忏悔.比如:一個被判了無期徒刑的犯人比死刑犯的壓力更大,是用這种長期地失去自由的刑法,使其反省,最后悔改;三是在法律還起不到作用或有漏洞的情況下,道義就會代表法庭審判.比如:江澤民在中國還有權控制著法律,法律對他暫時還不起作用,那么全球審江大聯盟的成立,就是從道義良知審判他.所以說,刑責与道義,在某种意義上講,道義比刑責對社會与個人的心靈的震撼更強烈. 比如說,李思怡事件中的涉案警察黃小兵,在法庭上一直低頭不語,時而還淚流滿面,這是受道義的譴責,良心的發現.而這种譴責比判他几年刑更為厲害,它會像一個影子跟他一輩子.

李天笑:你認為在中國類似的事件是不是偶然發生的?

安清:這不是一次偶然事件.在中國大陸警察利用特殊的權力知法犯法,侵犯人權,草菅人命事件時有發生,已是屢見不鮮的事了.像震惊全國的孫志剛案,僅僅因為孫志剛沒有帶身份證,就將其強行關進收容站,在那里被活活打死.還有原北京圓明園畫家村村長嚴正學,由于他狀告北京公安部門,結果公安局給他栽贓陷害,硬是說他偷自行車,被送進牢教所,在那里遭受酷刑.這樣的例子太多太多.特別是今天對待法輪功學員更是變本加厲.重慶大學女研究生,法輪功學員魏星艷在被關押其間,警察當著另一個犯人的面將她強奸,丑聞被披露后,魏星艷下落不明.魏星艷事件只是警察殘酷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吉林省法輪功學員劉成軍,為了躲避警察追捕躲在草垛里,警察發現后,先是放火燒草垛,當劉成軍受重傷被捕時,警察又向他的腿部開了兩槍,說:”我看你還跑.”這讓我想起日本皇軍當年在侵華時就是這樣對待中國老百姓,今天大陸的警察与皇軍有什么區別.有一位曾經在中國坐過牢的民運人士說:”我在中國也坐過牢,也遭受過酷刑,可与今天法輪功學員相比是小巫見大巫.”

李天笑: 警察理應維護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但你講的這些事,已不是一個簡單的警察素質的問題,它反映了警察的殘暴和對生命的漠視。難道警察執法就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嗎?

安清:在任何國家,任何環境下警察都不應該凌駕于法律之上,因為執法者首先應是守法者.但在中國就可以,這也許是中國的一大特色吧?

李天笑: 中國政府也一直在講法制和人權。這些警察執法犯法現象說明了什么問題?

安清:說明在它的背后有一個龐大的社會背景,那就是人治大于法制,政府制定的法規可以超越憲法.孫志剛事件的背后是實行几十年的,有了這么個法規,似乎就成了公安人員侵犯人權的理論依据,可以無理關人,罰款,打人,甚至把人打死.魏星艷的事件,背后有著更大的陰謀,就是与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有著密切關系.為了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制定三條政策:”在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拖垮.”,”打死白打死,算自殺.”.并且這一切都与警察的經濟利益挂鉤,如果發現法輪功有關的事件發生,這個警察就會被撤職,失去工作.在這种政策的誘導下,警察肆無忌憚地迫害法輪功學員.在這樣一個環境中,豢養了一批毫無理性的警察,小時候常听到一句話:”人民警察為人民.”,現在一去不复返了.

李天笑:网絡作家任不寐為李思怡之死發起禁食,但北京當局几乎關閉了所有刊載禁食消息的网站。既然中國政府也認為,警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沒有履行自身職責、造成幼女李思怡死亡的嚴重后果。但為什么要關閉刊載禁食消息的网站?這說明了什么?

安清:我想這禁食活動有兩個目的,一是對小思怡的死感到悲傷,再有是對中國現行制度的無聲抗議.盡管這個舉動是和平的,与政府提倡的”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相符合,對党解決問題有好處,那也不行,只要這聲音是党不愛听的,它就認為是對它的一种威脅,這就是禁网的原因.

李天笑:据海外网站提供的消息,率先報道此案的《成都商報》記者李亞玲受到不公正待遇。這是怎么一回事?

安清:這是限制言論自由而對記者打擊報复的又一個鐵證.這樣的事情在中國已不是新聞了,從艾滋病到SARS病;從三農問題到下崗工人問題;官商勾結,腐敗現象等等,

也許都成了國家”机密”,誰報道,誰就是被打擊的對象.就在前不久我看到這么一則消息,說是四川一個記者寫了一篇關于艾滋病的文章,上級給他開除了,開除的理由是說這位記者報道的負面的東西太多.

李天笑:安清,你認為采取什么樣的机制才能杜絕這類案件的發生?

安清:我認為首先必須是從制度上改變.因為是腐敗的制度導致了各級官員的腐敗,腐敗又導致道德的淪喪.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警察又是國家机器,它是為這個制度服務的,這樣一個腐敗的制度也就豢養了這樣一批警察,所以制度不改變,整天叫喊整頓警察隊伍都是空話.如果實行陽光法案,公開官員的家庭財產,會杜絕腐敗現象.

從而也會使道德回升. 二是進行體制改革,實行權利制衡.可以參照美國和台灣成功經驗,可以三權,也可以五權,這樣不致于使權力落到一個人手上.權利過大,就會導致腐敗; 三是要建立輿論監督的机制.

各位觀眾,今天的熱點互動節目就到這里結束。歡迎您給我們的節目提出批評建議。謝謝安清女士的點評。謝謝您的收看。下次節目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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