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与人權斗士分享榮譽

【新唐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伊朗律師艾巴迪表示,和平獎屬于所有為自由、民主和人權奮斗的人們。

伊朗1979年伊斯蘭教革命前的第一位女法官希芮恩-艾巴迪(Shirin Ebadi)星期五(10月10日)表示,諾貝爾和平獎加強了她在伊朗促進人權的努力。

艾巴迪在諾貝爾和平獎宣布后數小時的新聞發布會上說: “今天是我生命中非常偉大的一天,因為我知道了我的一生所選擇的道路,是正确的道路。”

現年56歲的艾巴迪,為廣泛的政治活躍人士作辯護律師,她承辦別人不敢碰的案子,贏得為人所不敢為的聲名,一起和她為人權奮斗的人們分享了她的榮譽。

艾巴迪說:“這個獎不僅僅屬于我,它也屬于所有為民主奮斗的人,所有為自由奮斗的人,所有的人權斗士,以及所有希望伊朗有更好自由前途的人們。”

自從伊朗革命以來,身為律師、作家和德黑蘭大學兼任講師的艾巴迪,花了大部份時間,為伊朗的婦女和儿童謀求更多的權利。

艾巴迪說: “這個獎也對婦女權利具有很大的意義,全世界的婦女必須有更好的地位,特別是在伊朗。”

作為諾貝爾和平得獎的得主,艾巴迪呼吁結束全球的武裝沖突。

她為和平主義奮斗付出了代价。2000年,她被指控傳播伊斯蘭教保安組織一名成員的政治爆炸性錄像帶,此人承認和伊朗保守派政治人士有關連。

那次事件,使艾巴迪被關進了拘押數十名政治异議分子的德黑蘭艾維恩(Evin)監獄。她還被禁止執業律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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