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时代百姓不愁住房?看看数据就知道了

【新唐人2017年05月22日讯】住房问题一直是大陆民众的一项头等大事,现今大陆的高房价令许多人发出“一辈子都买不起房”的叹息,而从毛泽东时代起,百姓就开始发愁住房难,当时,中共包揽了房屋的建设和分配,人们住房紧张,人均居住面积仅3.6平方米,约一张床大小。

在前中共党魁毛泽东时期,由于实行计划经济,消灭了商品房市场,当时中共又把大量资源投入重工业,不加大建房的投入,因而造成了房屋紧缺。

据调查资料显示,从1949年到1978年,除了少部分历史遗留下来的私有房产外,超过90%的住房投资是由国家提供的。而从1958年到1978年,中共住房投资占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一直就没有超过8%,其他国家,诸如日本、苏联、美国和法国等国,其住房投资比例是15%~30%。相比之下,中共的住房投资严重不足。

人均居住面积约一张床大小

据商业部《调研资料》显示,由于中共不建房,许多民众的住房需要没有得到满足。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56年9月,大陆99个城市中,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有110万户,截至到1956年底,估计有250万人左右。

2009年,辽宁大学张丽凤博士称,中共夺权30年里,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投资不足300元,年人均住房投资不足10元。到1978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从1949年的4.5平方米降至3.6平方米,仅一张床大小。

“二十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即使在清华园中,三代人的四口之家,只能长期蜗居于一间十一二平方米的宿舍中(集体公用厕所,炉灶拥挤在走廊上)。这里虽然没有出现两对新婚夫妇同住一间房的情形,但同在清华工作的新婚夫妇只能分居而分不到一间宿舍的现象,却曾长期存在。”作家曾昭奋如是说。

大学知识份子住房环境尚糟糕至此,普通百姓的苦况更可想而知了。可对于民众的不满,中共批评是无理取闹。当时中共为减轻住房压力,一方面限制农民进城,一方面把职工家属下放农村,使夫妻分居合法化。

“可以不来城市的职工家属,鼓励其留在农村;不需要住在城市的职工家属,可以动员其回乡生产,减轻城市人口的压力。对于家属不住在本市的职工,可规定适当的休假制度,让其回家团聚。”张群论文中写道。

直到80年代,民众的住房条件依然没有改善,据1985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40%的居民住在不到4平方米的空间,而一对年轻夫妻通常和一对老夫妻以及孩子们住在一个房间。60%的家庭内没有下水道设施,71%以上的居民没有厨房。

1995年武汉市有40%的居民住房困难,具体如下:12岁以上的子女与父母同住一室的占11.9%;12岁以上的异性子女同住一室的占4.0%;老少二代同住一室的占4.2%;己婚子女与父母同住一室的占2.6%;床晚上架起白天拆除的占6.5%;客厅单放床的占8.6%。

民众住宅标准降低 机关大楼奢华

为了减少支出,中共一再降低住宅标准,‘文化大革命’中,城市住宅标准设计每户建筑面积从1959、1960年的50多平米降为30多平米,每平米的造价从100降低为30多元。大庆出现‘干打垒’住宅,建住宅不用砖瓦木材。在民众住房投入上,中共大力缩减,但是另一方面中共又随意兴建奢华的机关大楼。

比如在今天都还称得上相当奢华的北京西郊招待所(今友谊宾馆)、北京市委大楼位於崇文区台基厂,1955年设计,1956年完成,全部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景山后街的两栋机关宿舍大楼,其建设和竣工时间都是在百废待兴、勤俭建国的1950年代。在住房极为紧张的重庆、哈尔滨、广州等市,书记院、高干楼如雨后春笋。

百姓无房可分 毛泽东却有大量行宫

据悉,当时的老百姓无房可分,而中共党魁毛泽东却拥有大量行宫。1959年,大陆各省、市为毛泽东大造别墅。如湖南的“蓉园”、四川的“金牛坝宾馆”、湖北的“东湖宾馆”、江苏的“紫金山宾馆”、山东的“南郊宾馆”、杭州的“刘庄宾馆”、“汪庄宾馆”和上海的“西郊宾馆”等等,都是在1960年前后建造的。这些“行宫”极尽奢华,气派非凡,有些地方的装修标准竟在北京钓鱼台宾馆之上。

其中,天津“迎宾馆”位于天津河西区,园中的主建筑为四座别墅,据说分别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提供的。这四座别墅的建筑规模、豪华程度、内部陈设梯形差别明显,绝不雷同,令人惊叹等级之森严。

据杨继绳的著作《墓碑》记载,毛泽东家乡那个投资巨大的“滴水洞”,位于湖南韶山冲西南约五公里,在毛家的祖居附近。1960年5月,省委书记的张平化在毛故居大兴土木,代号为“二O三工程”。湖南当局迁出了在那里居住的农民,将整个滴水洞地区封锁。整个工程参照毛泽东在中南海的住房式样,使用苏联建筑保暖防寒的方式,修建了以三座大楼为主体的建筑群。毛泽东住的那栋楼有主房、副房、会议室、餐厅、娱乐室等,同时还修通了韶山冲到滴水洞的公路。

“二O三工程”整个工程历时两年,在1962年竣工。在建设期间,正是全国饿死人最多的“大饥荒”时期。

有权的“妻离子散”无权的“四世同堂”

据调查,中共官员并没有跟民众“同甘共苦”,那时期中共官员和民众的住房条件大不一样,而且官员负责制定住房标准,他们很轻易的为自己制定更优厚的住房标准。

譬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海市就按照行政级别将各级干部住房划分成了十几种待遇标准:“特甲级可享受200公尺以上的“大花园精致住宅”;特乙级可享受190—195公尺的“大花园精美住宅”;1级可享受180—185公尺的“大花园精美住宅”;2级可享受170—175公尺的“独立新式住宅精美公寓”;3级可享受160—165公尺的“上等住宅公寓”;4级则只能分得“半独立式普通住宅中等公寓”;5级只能分得“120—135公尺的新式里弄住宅”;6级只能分得100—115公尺的“有卫生设备的普通里弄住宅”;7级只能分得80—95公尺的“无卫生设备的石库门房屋”;8级只能分得“老式立柱房屋”;9级以下只能分得“板房简屋”。

官员住房条件与民众的差距越来越大,为此,民众编写顺口自嘲:有权的“妻离子散”,无权的“四世同堂”。

(文:罗婷婷/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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