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邪教名單」再曝司法無序

【新唐人2014年06月04日訊】觀眾朋友晚上好!首先來關注日前在中國發生的一起無辜市民遭暴徒圍毆慘死的事件。5月28號晚上,山東招遠一間麥當勞餐廳裡,2男、4女挑釁並圍毆一位年輕媽媽,在眾目睽睽下將她當場打死。事件在網上曝光之後,引發民意一片沸騰。中共官方在事發三天後宣稱,六名嫌犯都是「全能神教」的信徒,隨即又公布中共官方定義所謂的「邪教」名單。不過,在這份名單上,中共以“邪教”為藉口殘酷打壓了15年的法輪功不在其內。這讓一個更尖銳的問題隨之而來:誰有資格,以甚麼程序認定所謂的“邪教”?十幾年來,中國司法正義的一潰千里,又是甚麼原因造成的?就很多網友關心的話題,我們採訪了中國問題專家橫河

焦點問題一:對所謂「邪教」的認定,為甚麼是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來作出的?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這裡要分開來講。中央辦公廳是屬於『中共中央』,它定的就是黨內文件,根本就不能作為任何司法參考﹔國務院辦公廳作為一個政府機構,沒有被授權(有資格)認定任何團體為邪教﹔公安部是一個執法機構,沒有立法權﹔所以整個認定所謂這14個『邪教』,本身不具備任何法律效用。」

焦點問題二:這份名單裡沒有法輪功,那中共對法輪功十五年打壓的依據是甚麼?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我一直在說,迫害法輪功是一場政治運動,從法律上說沒有依據。它們當時認為,可能花兩三個月就把法輪功打下去了,結果打了一兩個月後才發現,沒有任何法律基礎。於是這時候,才從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寫了一個決定,但是它沒有提到法輪功。怎麼辦呢?於是就來了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去『解釋』這個法律,但它也沒有提到法輪功。然後呢,再出一個《通知》,去解釋這個《解釋》,說我這個《解釋》是針對法輪功的。法律是『上位法』管理『下位法』,它們呢,是從『下位法』往上走。這在中國的司法史上是一個最荒唐的事情。」

焦點問題三:這次招遠血案後,很多民眾強烈的質疑警方對事件的處理方法。評論普遍認為,這反映出當前的法制系統已經全面失去民眾的信任。為甚麼會這樣?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1999年的時候,它就開始制定了就像我剛才講的那一整套的法外的指揮系統,來系統的全面的摧毀中國的法律。這樣迫害了十幾年以後,中國的整個司法系統,已經完全 沒有了法律的概念,這就是為甚麼今天在中國,所有的執法機關完全沒有法律的概念,唯一的想法就是執行中共的命令。這是今天中國的司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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