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2016中國人權報告十二:雙規制度

人權報告將擇以用過去一年左右裡既已發生了的冷酷壓迫人類正當權利的具體的案例為軸線,從以下若干的方面進行記述。

第十二部分:中共黨「雙規」制度對人權及法治意義的摧毀性損害

中共當局有一套被稱為「魔鬼式看管方法」的人性壓逼模式,起初它是專為異見人士設計的,後來擴及於黨的「雙規」過程中。「指定監視居住」是它後來得了的新名稱。我在被轉囚黨國挂牌監獄前,累計有過四年多的被中共「指定監視居住」經歷。記憶中,迄今總猶似夢中經驗,恍若隔世事。它所有的設計悉針對著人性中最敏感及脆弱的部分。驚心動魄的酷刑,綿密惡辣的精神煎逼,著意營造了的與世隔絕。選就一間陰森潮濕而永遠密不透氣的地下室,夏之悶熱冬之酷冷的煎逼之苦被人為刻意放大。又專挑選一群喪盡人類感情的人格流氓,每班次兩人兩小時一輪替,全天候執行著對被看管者的騷擾。你坐著,他們一邊一個膝蓋頂著你的腿也坐著,對著你的臉吞雲吐霧(每班每人被賜上一包特供煙),你若站起來,他們一前一後貼著你站著,便在睡覺時床頭還一邊坐上一人,永不能擺脫,永不見盡頭。頭幾月裡,人真至一種求生不得欲死不能的絕望。

中共的「雙規」不僅在公眾視野之外,更在中共製度的法律體系之外,它不受輿論及法律監督,對人權的踐踏觸目驚心,酷刑乃至酷刑致死事件不絕於耳。它實際上是一套法外秘密拘押和刑訊逼供來打擊黨內政敵的黑規矩。

1.原湖南省永州市寧遠縣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王秋平,被永州市紀委違法雙規受到313天極其殘酷的迫害,期間,中共紀委無法無天,恣意擴大禍害範圍,除對王秋平本人秘密囚禁313天外,為了構陷王而非法秘密抓捕、非法囚禁無辜者18人,諸如,肖疑飛被囚208天、樊期清被囚(農民)431天、蔣柏玲被囚(非黨)180天、王永成被囚(職工)162天、駱紅艷被囚150天等,法外濫施暴虐駭人聽聞。王秋平、肖疑飛、樊期清等24人的全部房地產、銀行卡、存款、電腦、煙酒等物品長期被非法扣押和凍結。

王秋平在一份公開的材料中寫道:他們「酷刑毒打、體罰、虐待、摧殘、故意傷害被『雙規』人員身體。非法使用警具手銬腳鐐、頭盔、頭套、防彈衣、吊打、皮夾夾生殖器等各種酷刑來折磨雙規雙指對像,逼迫他們承認沒有的犯罪事實。我在酷刑雙規313天期間三次被打昏過去。永州市檢察院的宋軍、鄧艷雄等人在雙規點逼供審訊時被當場打昏過去,通過搶救才保住性命,為了折磨虐待我,雙規期間只給我少量飯食,只得不死,為了逼供我,他們連續120天不給我睡覺,晚上還從10點分班夜審到第二天早上6點天亮收工,期間還開著警車將我蒙頭戴套秘密轉換5個審訊點酷刑逼供折磨我。肖疑飛、王永成、樊期清更是被餵食毒品帶到寧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遭受更為暴力的酷刑毆打和逼供。樊期清還多次被五花大綁、黑袋罩頭、鐵絲捆紮,用車轉移到野外殘酷嚴刑拷打,肖疑飛在公安局更是受到了16種酷刑折磨,多次被雙手銬挂在窗戶上被抽打和拖著他的手銬腳鐐在房間裡打圈。王永成除同樣受到各種酷刑外,五次被辦案人員將毒品放在水裡和盒飯裡讓其吃下以此來刺激和摧殘他的身體,還將尿撒在鋼盔裡,強迫王永成戴在頭上,使其全身臭不可聞。」

這種「雙規」官員被酷刑暴虐的待遇人人不得倖免,唯異於程度。網上曝出的不勝計數,許多被「雙規」者所遭遇的酷刑折磨直使讀其控訴文字者驚心動魄!

2.中共官員在「雙規」期間被酷刑致死的案件時有曝光。49歲的河南三門峽市法院原副院長賈九翔被當地中共紀委帶走的第11天死亡。中共當局稱他的死因是心臟病突發,他的家屬稱其遺體眼睛、臉、肚子均腫脹,全身多處青紫。湖北省黃梅縣地震局局長錢國良亦在「雙規」期間死亡,家屬稱其死亡時全身佈滿傷痕,並將照片曝光於網路。42歲的於其一原係溫州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工程師。據公開的舉報材料稱,溫州市紀委在專門修建的「雙規」建筑內,設置了兩間刑訊逼供室,室內不安裝任何監控設備,於其一多次被帶入該室審訊。在「雙規」期間,於其一經常每天只能吃一頓飯,有時只給一個窩窩頭和一杯鹽水,導致營養不良,身體衰弱。他被要求裸身坐在盛有冰水的浴桶內,幾個人分別按住他的頸肩部和手腳,反覆將他的頭部按入水中,於其一劇烈掙扎並叫喊。那幾個人將他抬出浴桶,稍後再次投入冰水,他已無力掙扎,氣息奄奄,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中共的「雙規」並不止於只是剝奪了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他們對被「雙規」人員秘密囚禁,包括對被「雙規」人員的親人封鎖消息甚至關押;囚禁期間,完全無視被囚禁者的人格尊嚴及人的基本權利;而對被囚禁者施以酷刑、變相酷刑及人格侮辱的野蠻暴行非常普遍。被抓捕者也根本沒有黨員與否的界限,凡是於案件有可能的牽連者,紀委讓抓誰就抓誰。一般是先抓嫌疑人的配偶、子女,抓來只是說讓他們「配合辦案」(實際是為了保密),其實是一樣的關押。然後由抄家組去抄家。接下來就是抓捕嫌疑人的情人、行賄人、涉案的親戚及其他人員。尤其是涉黑案件中,有時一案中要抓捕一二百人,每個人都單獨關一個房間。有時的抓捕不是因為該人與案件本身有什麼關涉,只是因為抓捕人時該人在場,為了暫時的保密而將其抓來關著。

中共紀委為什麼不惜公開破壞憲法及基本法律而熱衷於「辦案」?中共最高當局對黨的官員觸目驚心的貪腐程度心知肚明,因為他們自己個個都是最成功的巨貪。有些貪官貪得幾億、幾十億、上百億元甚至於上千億,但最後全是按幾千萬元定案,這就是紀委「辦案」的一方面成果。他們擔心查出的數額太大、貪官人數太多太刺激國人的心理而影響黨的形象;另一方面卻是為了保護自己或自己的同夥(這是不難理解的,倘使任由司法機構獨立去查,那會是個什麼局面)。中共紀委要提前在法外給案件定下基調,廓定框架,然後通過政法委口頭向檢察院、法院領導下達指令,只需給紀委已辦結的案件套上法律的外衣,而不得再過問紀委未涉及的貪腐數額及人員。司法部門實質性的辦案權力是被中共紀委完全剝奪的。

司法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一極。其以在一國內一統法域及司法權力由憲法和基本法律確立的司法機構來完整行使和獨立行使為主要標誌。一統法域意味著,在一國國土內實施統一的實體法律及刑事辦案程序由法定的偵查、檢控和審判部門專門行使(這裡僅指刑事方面),這既是國家司法主權的完整、健康的一般體現,亦屬當今人類普遍的法治文明在形式上的一般體現。在一國國內,在國家司法體系外「辦案」的可能只有一種──黑幫行徑。普天之下,任何在國家司法主權外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都是踐踏國家司法主權的行為,都是反法治及反人類文明的犯罪行為。中共紀委的「辦案」顯是在國家確立的司法體系外的反憲法醜行,它直接侵蝕的即是國家神聖的司法主權。說雅點是沒有程序上的正當性,其實質就是一種野蠻的反法治惡行,是一種公然分裂、顛覆國家主權的犯罪行為,而成就這種犯罪的基礎卻是人民的人道苦難。單是強行帶走黨員幹部這一節,就是對人權及公民權的野蠻踐踏。

中共當局的反腐已進行了四年餘,現在完全能結論的是,中共全無將反腐納入法治框架的意識,更別說是理性的制度設計;其二,中共的反腐從根本上仍是為了永保共產黨的專制獨裁地位,而這正是中國政治腐敗及人權災難現狀的最根本肇源。#(未完待續)

(大紀元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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