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狼語:一人一票選舉並非理想制度

紐約時報一篇訪問(原文)一出街,全世界罵聲四起,稱狼說「不能讓月入萬四元以下的香港人有投票權」。

公平起見,來看看「狼語」的原文是什麼。

“You have to take care of all the sectors in Hong Kong as much as you can,” he said, “and if it’s entirely a numbers game and numeric representation, then obviously you would be talking to half of the people in Hong Kong who earn less than [US]$1,800 a month.”

粗淺翻譯,原文的意思是「你必須盡全力照顧不同界別(的利益),而如果那完全是一個數字遊戲和數量表述的話,那顯然易見地,你直面的就是月入少於萬四元以下的一半香港人了。」

昨晚(2014.10.21)學聯與港府官員的會面中,臨井奶媽否認了行騙長官發言中說過「月入萬四以下的香港人不該享有投票權」,稱是學聯代表聽錯了。平心而論,筆者對這番話的解讀也與學聯代表有點不同。

以筆者所理解,狼的說法是,「一人一票選舉並不能(公平地)照顧到各界利益」。原因是以人頭計算的話,話語權便會落在收入中位線以下的一半香港人手中,所以不是牠心目中理想的、能平衡各界利益的權利表述方式。

當然,行騙長官顛倒是非曲正的語言偽術一如既往,因為如今的政策方向絕對向另一方的權貴傾斜,保障既得利益者而非貧苦大眾。正因現況如此,而港府又不聽民意,廣大市民有冤無路訴、無渠道發聲才被逼冒險走上街頭抗爭。

但更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向來慣用「界別」代「人頭」來表述持份者(stake-holder),例如東北發展計劃中,所有居民是「一個持份者」,而地產發展商是「另一個持份者」,是以所謂平衡利益時,受影響的「以萬計東北居民」和「地產發展商」作為持份者是有同等重量的。

另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可恨例子是功能組別,充份地體現政府以「界別」代「人頭」作單位的思維,否定了每個人擁有的平等權利。因為無論人數多寡,每個「利益集團」的話語權份量同等,是以一個大財團的利益可以與萬計市民的權益匹敵。甚或可以說,人越多時,每個人所分到的話語權越小。

當大家著眼於「月入萬四」和「歧視窮人」這兩點上而大大忿怒時,其實狼語中所反映更可怕的思維是,一人一票的公平選舉並不符合牠心目中「公平地平衡各界利益」的標準。如此推論,先不說「公民提名」或「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合不合基本法或可行不可行,而是以狼為首的香港政府,根本並不認同廣大市民心目中嚮往的「一人一票無篩選民主普選」是民主進程中應該推進的方向。

你說,如此一個政府,毫不回應市民「廢除公能組別」訴求的一個政府,真會給你「無篩選真普選」嗎?早前筆者說過狼下台並無實則作用,但是如今小女子認為,要清除香港民主進路上的障礙物,或許爭取狼下台是第一步。

文章來源:独立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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