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走储户千万存款 吉林一银行女员工被批捕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5月02日讯】近日,吉林两位储户的1800万元银行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事件引发关注。最新进展是涉案员工已被批捕

5月1日,多家陆媒报导说,原扶余惠民村镇银行(现已更名为吉林农商银行扶余支行),银行员工转走储户1800万元(人民币,下同)炒股事件有了新进展。

吉林农商银行有关负责人称,目前,该行正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调查。原扶余惠民村镇银行涉案员工赵某丽,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被盗取的储户存款将追查追缴。

扶余市警方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已对赵某丽进行批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尚未正式进入公诉阶段,具体案情暂不便对外披露。

该事件源于2025年10月28日,吉林储户陈冰在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存入1000万元,一个多月后,便被告知银行卡已挂失,账户仅剩1万余元。

银行记录显示,涉事银行员工赵某丽凭借陈冰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伪造签字,私自为陈冰挂失、补办银行卡,全程绕过储户核验将陈冰的1000多万元存款转走,而且受害储户还不止一人。

该行储户王凤也遭遇同样困境,800万元存款不知所终。

陈冰因资金流失,公司陷入欠薪、濒临倒闭的困境。她向媒体介绍,她经营着一家数百人的公司,这笔钱是她的企业备用金,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让她的公司陷入了极大的危机。

对此,网民纷纷热议: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大额储蓄最好分开几个银行存款,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风险太大。这的确是内控机制出了问题,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

“我们存款是存银行,不是银行员工,这是银行内发生,那就是银行有漏洞,或者管理不当,和我们没关系,所以银行应优先赔偿金钱。员工行为是银行内部问题。”

“既然是存入银行,被盗责任自然需银行负责。是否追责、什么时间有结果是银行的事。如果银行破产,银行在国家还有保证金吧?”

也有网民说,“多地银行都发过类似监守自盗事件,事发后银行几乎都是同样的态度——推卸责任。”

(网页截图)

“兰州新区交通银行也有同样的事发生,客户存的定期,银行里的工作人员在客户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弄保险,导致客户五年的存款利息不算不给。”

“在高密的惠民银行也出了一个诈骗犯,靠副市长姑父的关系进去银行,诈骗1000多万,有保护伞,至今仍逍遥法外。”

有大陆法律人士指出:“从法律层面上分析,储户的钱在银行被盗,属于保管不当应该承担所有损失;其次银行员工盗取储户的存款,不能认定为是储户的钱,而是其盗取的是银行的钱。”

“因为储户完成了合同协议,同时也遵守了保管合同协议,银行员工在银行内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行为,银行监管缺失,管理有漏洞,大额存取款必须有查验,有复核,有签字。所以储户的损失必须由银行承担,而且还要第一时间内解决,储户无须等待案件结果,银行必须马上赔偿储户损失。”

(记者李芸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相关文章
评论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