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3日讯】中共最新司法解释提高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门槛,同时降低民企员工职务犯罪入罪的金额。有分析指,中共对官员处罚放松,对民间严惩,所谓的“反腐”可能转向。
4月10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新规显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认定为“差额巨大”,进入刑事追责范围。
而此前“差额巨大”的标准以30万元作为起点。调整后,30万元至300万元区间的差额,将不再按照该罪名处理。
另一方面,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从6万元降低到3万元,相关职务犯罪都参照公职人员的标准执行。
调整之后,非国家工作人员入罪门槛大幅降低,受贿3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刑期三年以下),20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刑期三至十年),300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十年以上)。
中国问题专家王赫告诉大纪元,这显示中共所谓“反腐”的焦点可能从公权力转向民企。
旅居海外的时评人李承鹏也在X平台上表示,中共现在“对官员松了,对普通群众严了”。
他写道:“你以为特权只是高干病房、特供食品、子女上学就业。不,特权也包括面对法律处罚时的自我赦免。将国家工作人员定罪数额提高,对民间双标,实质就是:统治集团制度性的自我特赦。群众早不奢望‘王子犯法与庶民同当’,可现在是‘庶民犯法罪加一等’。演都不演了。”
王赫表示,中共升高公职人员入罪门槛,是对官员的保护,形同特赦。官方要借此刺激更多人来当官发财,来投入到共产党的怀抱。
安徽前检察官沈良庆对自由亚洲电台说,中国的腐败问题是制度性的腐败,在市场化条件下,权力寻租只会愈演愈烈,贪腐数额越来越大,动辄上亿。在这种情况下,当局不得不提高定罪门槛,总不能把所有官员都抓起来判刑,还要把很多官员都判处死刑吧?
沈良庆说,这次调整幅度较大,就是统治集团自己特赦自己,否则就要把自己人抓光了。
中共党媒宣称,现在统一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的标准,是“营造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云云。
但王赫指出,这是中共的谎言。“中国贿赂罪最大的主要特征就是对公权力的腐蚀,对公权力的滥用。但是中共现在通过这个司法解释,让老百姓、社会的情绪转移到民企的腐败问题上去了。它现在把打击民企作为一个重点,当成它掩盖(公权力)腐败的遮羞布,跟过去的50年代毛泽东搞的三反五反、打击民营企业的套路是类似的。”
王赫分析,降低民企人员入罪标准的动机,或许跟中共目前的财政压力有关。“搞远洋捕捞也好,到现在打击贿赂也好,从薄熙来所谓唱红打黑一直到今天,中共都有一种潜在的路线,就是要透过打击民企,拿它们的资产来缓解财政压力。现在已公开走到了这一步。”
(责任编辑:陈镇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