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入大连银行1.8亿理财资金蒸发 涉案者离奇失踪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2月01日讯】北京某公证处储存在大连银行的1.8亿元(人民币,下同)理财资金到期无法兑付,查询后发现账户中仅剩下44万元。银行方面称此案的重大嫌疑人——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业务负责人罗某某“精神失常”后已失踪。这桩涉及巨额资金的迷案,历时12年后于近日被裁定再审,媒体曝光了相关案情。

近日,最高法院就北京某公证处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了再审裁定,裁决书披露的曲折案情被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这个案件起始于12年前。2013年12月北京某公证处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立了一个对公账。此后近三年的时间里,这家公证处陆续向该账户存入了3.6亿元。在这个账户开立的头5年,一切看似“正常”。负责与公证处对接业务的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客户经理李某,每个季度都会定期上门递送对账单及相关单据凭证,让供公证处的财务人员核对账户中的资金出入情况、余额及利息等数据,每次都“核算无误”。

2018年6月,公证处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协议,用该账户内尚留存的总共1.8亿余元的本息,购买了大连银行的理财产品。然而,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公证处却发现迟迟无法兑付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

多次沟通无果后,公证处细查账户资金情况,才赫然发现实际上在这个账户开户一个月后,在未获得公证处授权的情况下,账户内的资金就陆续被秘密划转到其它主体的账户中。

据进一步追查,这些账户涉及9家企业,而其中部分企业由曾担任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业务负责人的罗某某及其母亲霍某某控股或参股,对于这些资金的真实流向,公证处却一无所知。截至东窗事发,公证处的账户中仅仅剩下44万余元。

公证处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连银行兑付理财产品的本息并赔偿损失,合计金额超过2亿元。

在北京金融法院进行的一审庭审中,公证处提交的32张存款利息回单、19张对账单及理财协议上的银行印文,被证实都是伪造的;而大连银行提交的网银开通、账户变更等材料中,公证处会计刘某某的签名都是冒用的,但公证处公章及法人章却真实有效。

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否认全部证据真实性,并声称重大嫌疑人罗某某已“精神失常”,被家人送往精神病院后已“失踪”,而原客户经理李某也已离职。大连银行并以“案件涉嫌重大犯罪”为由,提出“先刑后民”抗辩,请求法院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这场官司历时12年,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及北京市高院二审,均裁定驳回公证处起诉;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才在近日由最高法院指令北京金融法院对此案进行实体审理。

大连银行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子公司,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设有8家异地分行,在大连地区设有总行营业部及10家管理型支行,。

近年来大连银行经营业绩不佳。财报数据显示,2024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从2023年的2.61%升至2.88%,远高于同期全国城商行1.8%的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从2023年的162.63%降至148.66%;至2025年6月末,该行不良贷款率进一步攀升至2.92%,拨备覆盖率则降至134.08%,逐渐迫近监管警戒线的下限。而2025年的前三季度,大连银行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17.66%;净利润同比下滑4.81%。

(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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