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桥案牵出“黑打案”?失聪女被认定黑帮头目判刑7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7月12日讯】近日,吉林浮桥案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后,该案的审判长孙利被踢爆早年系冒名顶替上的大学。正是这个孙某,4年前把双耳失聪的九〇后女子丁茜认定为“恶势力头目”并判刑7年。舆论质疑,丁茜案会不会是“黑打”的产物。

吉林省白城市村民黄德义一家18人,因搭浮桥并收费,被洮南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数月至两年有期徒刑的缓刑。此事件被媒体报导后,迅速成为网络焦点话题并引发公愤。随后,有媒体披露,此案的审判长孙某年轻时曾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为此,孙利曾于2022年6月14日被免去洮南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审判员职务;同年7月11日又被洮南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外界注意到,最早揭发孙某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丁永恒,其女儿丁茜4年前正是被孙某以“组织恶势力”及“寻衅滋事”的罪名判处了7年徒刑,而丁茜却是一个自幼双耳失聪的残疾人。

上述事实被媒体披露后,许多网友对丁茜一案产生了兴趣,纷纷在网络社群中相互询问丁茜案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案的公正性提出了强烈质疑。

据《成都商报》今年5月18日的报导,丁茜出生于1994年,从小体弱多病,4岁那年感冒输液后,父母就发现女儿行为异常,经医生诊断,丁茜的一只耳朵已经完全失聪,另一只耳朵的听力也相当弱,近乎失聪。

2017年1月13日,丁茜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2018年12月29日,丁茜与其另外十余人被洮南市检察院起诉至洮南市法院。

检方指控丁茜从2015年起成立了“倩家帮”,自认帮主,下设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麒麟、青狐6个堂会,主要成员有6名。该帮会收取保护费并承诺保护成员不受欺负。另一被告人邹某某成立了“刘家大院”,实际老大为王某某,主要成员有15名。起诉书称,“倩家帮”和“刘家大院”成员固定,多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属于“涉恶犯罪团伙”。

在检方指控的11起犯罪事件中,涉及丁茜的共有5起。主要事由包括:与他人发生口角后互相殴打;曾殴打拒绝加入“倩家帮”的两个人;“指使手下成员”多次拦截一名中学生致其辍学; “倩家帮”成员两次与“刘家大院”成员打群架。

然而,丁茜一直否认自己是“帮会头目”。丁茜手写的材料辩称,“倩家帮”只是QQ群的群名,“就是为了打游戏好玩起了拉风的名字,不是帮派”。至于“倩家帮”下设的青龙、白虎等“堂口”,其实也就是一个个QQ群,而且是别人建立的,里面的人她都认不全,具体人数也不清楚,这些群建立不到两个月就解散了。

自述材料中表示,由于曾与一个在网吧做网管的男生谈恋爱,丁茜经常去网吧打游戏,QQ群的命名和丁茜的名字都有关系,而这些群里的成员都是经常去网吧玩的青年、学生和网吧网管。

至于检方指控的“收取保护费”的问题,自述材料中解释说,群里组织过两三次线下聚会,但那都是“单纯为了吃饭”,“AA制”,每人都出钱,少的拿20元,多的30元,甚至有一次吃饭钱不够丁茜还垫付了几十元,“就是饭钱,根本不是保护费”。

丁茜的律师在法庭辩护时也指出,丁茜只是“群主”,不是“帮派头目”,她有严重的听力障碍,语言表达也不清晰流利,“其能否组织领导一个帮派值得商榷”。

律师还强调,在检方指控的5起犯罪事实中,丁茜并非组织参与者,在有的事件中是“拉架的角色”,有的事件中则是受害者,“指控丁茜涉嫌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更不应该认定其为主犯”。

不过,法院没有采纳丁茜的自辩与律师的意见。2019年3月25日,洮南市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丁茜有期徒刑7年。而当年主持这个案件审判工作的审判长,正是近日热爆网络的吉林“浮桥案”的审判长孙某。

一审判决作出后,丁茜提出上诉。2019年4月29日,白城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丁茜的父亲丁永恒不断申诉,并举报该案一审法官孙某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

针对上述情况,公众号“点滴娱综”7月9日发文表示,两起存在极大争议的案件都是由一个冒名顶替的法官审判的,“是不是应该把经过他申请的案件都好好的审一审?”如果孙某又乱判“葫芦案”该怎么处理,怎么办?

针对丁茜的疑点,有广东省揭阳市网友在相关报导下的评论区留言讽刺道:“我一个瞎子,你说我偷看国家机密。”一位甘肃省天水市的网友则写道:“还记得火车上的那个吗?没退休让你进去吃几天闲饭。”

一名湖南省怀化市网友评论说:“他判的案子应该全部重审,先从他查起。”一位浙江省宁波市网友则感叹道:“这是一个人人都没有安全感的国家。”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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