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四川省攀枝花市72岁老人信访惨被殴打虐待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2月17日讯】新唐人网站收到大陆民众投书,因中共的封杀,新唐人记者无法到当地采访,具体情况还有待核实,现来信刊登如下:

您好:

我是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的市民:蒋福。我母亲蒲德芬于2016年5月10日前去攀枝花市煤业公司大宝顶矿(省属国企)信访采煤沉陷区的拆迁问题,却惨被刘海林(矿党委书记)指使陈刚(矿保卫科长)殴打虐待,当地警方居然判定“摔伤”且处罚两替死鬼共200元;依据相关事实,我认为定性不准、判罚不公,遂从2016年6月30日起就陆续在12389、纪委、检察、人大、信访等各级各个部门依法依规逐级举报攀枝花市西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宝鼎派出所包庇犯罪人和枉法渎职,一年多以来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的告知、受理、回复;2016年8月、11月以及2017年2月、10月西区公安分局找我做了几次约谈和交流,也是因为此举报事件,但是他们仍然互相袒护包庇,仍然对蒙冤的我们进行压制,每次向他们索要举报的告知受理答复文书(逐级反应到区市省国了的)都不给;在得知2017年10月份我将要依法依规去北京举报上访的时候又让攀枝花市西区玉泉派出所和玉泉街道的工作人员对我进行威胁、劝阻、监控;2017年10.10更是让治安大队的人对我展开莫须有的调查和问讯,我在问及是什么案件的时候却告知暂时没定或不知,只是先调查,调查完了再说,并说这是他们办案的权利,并威胁必须随传随到否则就要强制拘押,如此程序是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服务为民?

2017年10月13日我又坐火车去北京做宝鼎沉陷区的贪腐举报和我母亲信访被打虐受冤的举报,在成都站被攀枝花市西区政府指派的公安人员、攀煤公司大宝顶矿工作人员、玉泉街道办事处的人员非法拘禁和带离(当日列车乘警有执法记录仪记录),攀煤公司大宝顶矿的工作人员严勇(音)还对我进行恶意的人身伤害,造成胸腹受伤、呼吸困难,一同的公安和街道人员没有任何制止,一帮人还阻止我求医求药,不顾我的伤病连夜将我从成都带离回攀枝花长达十多个小时,到达攀枝花后路过医院我要求自费都被他们拒绝医治,我拨打120的救护车也被他们强行拦在派出所外面劝走,好不容易到了医院求医,医生居然还要问警察是否开药,到底谁是受害人?谁是患者?

从2017.10.1相关部门的劝阻、监控开始以来,我已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长达近月;2017年10月14日后我已经被完全的软禁,每天有数人对我24小时看守、监控,外出会有近身跟随,我不知道我还会被这样监守多久…截访、非法拘禁、人身伤害…这完全被地方上一手遮天了啊;2018年3月我在北京又被攀枝花市政府的人员以国家信访局等单位的名义对我全家威胁,2019年又派人24小时对我监控!我们的正当权益已经受到严重侵犯,而且这还是地方政府所为,我母亲被打受冤,我正当依法维权又被非法拘禁和伤害,地方政府和单位的这些做法已经触犯相关法律,地方上这些做法不断的激起矛盾和民怨,他们这样无法无天,百姓还能看得见光明吗?公正法律还存在吗?我家因为此事在精神上、人身上遭受巨大伤害,为此四处奔波四处借债,耗费了无数的时间、精力、人力却得不到一个公正…请您关注,请您帮助!希望能严惩地方黑手,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律有尊严的行使公正,谢谢您!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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