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世传:呼吁习近平启动对江泽民的俄奸案调查

特别建议本届中国政府领导人,在“江泽民有生之年的最后之时”,启动“吕加平先生对江泽民历史存在‘俄奸’质疑而被判刑案件”的司法调查程序,以公正结论,终结江泽民所涉及“俄奸悬案”中“通俄门”事件“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问题。不要给中华民族依据《宪法》以及国际法程序,收复我国故土主权所必须提供的证据链,留下历史性重大遗憾。

尊敬的习近平主席、尊敬的李克强总理:

您们好!

我是中华民族具有连续一百八十年捍卫国家主权家族史的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清署浙江巡抚、民族英烈卞士云第七世长孙,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天津战区夷务负责人、民族护疆英雄卞宝书的来孙,是扬州抗日组织“江文团”团长卞璟(卞胜年,系卞宝书曾孙)的侄孙,卞世传。

卞宝书,是东晋忠臣、忠贞公卞壸在扬州的后辈,是清署浙江巡抚卞士云公长子,是闽浙总督卞宝第公胞兄。1858年任直隶沧州知州期间,担任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清廷天津站区夷务委员,在英法联军侵华,美俄调停分羹的战争年代,在坚船利炮、大军压境、兵临城下、虎视眈眈的弱国无外交的城下之盟之际,卞宝书主持与英、法、俄、美四国列强的具体谈判,尤其是沙俄在《中俄天津条约》前期谈判过程中,以调停战争“分界”我国北方领图的借口,拟蚕食我国《瑷珲条约》前的北方领土主权。卞宝书恪守国家领土完整、民族尊严之底线,以《卞宝书与俄夷谈判辩论法》的“势难准行”为由,义正辞严的坚决拒绝了沙俄侵占我国领土的企图,保护了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我国北方领土主权面积。

正是由于清廷夷务代表卞宝书,坚决抵制沙俄对于我国领土的占有企图,致使俄夷不得不将侵占我国北方领土的目标,又转移至黑龙江瑷珲。由于黑龙江奕山将军的严重失职,才有了1858年5月28日奕山与俄国签署《瑷珲条约》的百年国殇。而卞宝书具体主持谈判签署1858年6月13日《中俄天津条约》,不仅没有割让一寸国土,还开放了国内七个对外贸易港口,是我国与俄国战事之际的谈判事项中,唯一没有割让我国国土主权的《中俄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卞宝书与沙俄谈判而成功捍卫我国领土主权完整性的事件,获清咸丰帝“冲涉风涛 不避艰险,相机应对均属合宜”的谕旨嘉奖(清实录 ·咸丰朝)。卞宝书,是中华民族捍卫国土主权面积仅次于陕甘总督左宗棠的民族护疆英雄,卞宝书也是中国近代屈辱史中,通过与列强侵略者谈判形式而成功恪守国家领土主权面积最多的民族功臣。

而同为扬州人的江泽民,在担任国家主席的和平时期,在俄国国力最衰竭的前提下,分别于1991年5月16日签署《中苏国界东段协议》、于1994年9月3日签署《中俄国界西段协定》、于1999年12月10日签署《关于中俄国界线东西两段的叙述议定书》、于2001年10月27日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等卖国条约,计将国家一百七十余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主权和3.2万平方海里水域面积拱手让与他国,大幅度缩小了中国版图的面积和海域。这是江泽民“背叛国家罪”的客观事实要件。

其中,扬州人江泽民割让的我国北方领土中《瑷珲条约》的故土,正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的天津战区夷务负责人、扬州人卞宝书,为中华民族利益和尊严而成功捍卫的相同一块我国北方领土主权。

江泽民为阻碍我国申请在我国加入联合国《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之时,特别保留了该法第六十六条条款,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故意犯罪”模式,妨害我国以主权责任,在国际法庭裁决我国被侵故土主权的归属性。这是江泽民实施“背叛国家罪”的客观事实要件。

在江泽民“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事实方面:江泽民在扬州市委主办的《江上青史料纪念馆》中,公然祭祀汪精卫伪政府宣传部副部长的大汉奸父亲江世俊(江冠千),以江泽民汉奸家族的卖国养家的投机叛国、实用主义、利己主义、金钱至上的市侩式厚黑模式,公开了江世俊投靠日本侵略者的心路历程,以宣扬、美化日本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的形式,暴露并证实了江泽民由指导思想到卖国行动,实现了江泽民由汉奸基因到叛国传承,由内心无良到外在投敌,由拜金信仰到丧失灵魂,由叛国历史到割地现实,由投机家风到堕落国风的蠹国害民生命历程。其所作所为,与其家族叛国养家、与民为敌、祸国殃民、父子汉奸家风的高度一致性,证实了江泽民以出卖祖国核心利益的投机、卖国、金钱至上人生主线链,这是江泽民公开了其“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直接故意”犯罪主观要件。

由此,更进一步证实了江泽民人格品德的卑鄙无耻性、低级险恶性、阴险狡诈性、忘恩无义性。江泽民以《他,改变了中国》的人生目标追求,不仅以汉奸家风改变了中华民族传统“忠孝礼智信,仁义廉耻勇”的国风,还以与领国签署我国历史上割让我国故土主权区域和海域最多的系列丧权辱国条约的行为后果,构成了《刑法》中最严重“背叛国家罪”的主观、客观犯罪事实要件。江泽民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大的卖国汉奸,国家败类,民族罪人。

“一个国家领导人,要具有民族的尊严和血性”。我国百余年捍卫国家主权史的卞士云家族,具有 “忠孝传家”家风使命,秉先人遗志,在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安全问题上,永不放弃。再一次强烈要求习近平政府,通过迅速启动“吕加平先生对江泽民历史存在‘两奸两假’质疑而判刑案件”的司法调查程序,厘清江泽民“通俄门”中“勾结外国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活动”的真相。这不仅仅是国家领导人的《宪法》责任,依法收复国权的使命,更是国家尊严、主权利益、未来福祉的历史召唤。

2009年,吕加平先生发表公开信《关于江泽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查的呼吁》,揭露江泽民的“二奸二假”问题。吕加平所言“二奸二假”问题,其中“二奸”指的是前总书记江泽民,与其亲生父亲江世俊均为日伪汉奸。而江泽民还存在“俄奸”嫌疑,涉嫌江泽民五十年代,在苏联汽车厂学习期间,参加远东克格勃组织,以“投机叛变罪”的行为,曾效力于苏联克格勃组织,江泽民当政后更是为隐瞒“投机叛变罪”的罪行,以签署丧权辱国条约形式,拱手奉送大片中国领土给予俄罗斯;而“二假”,一指江泽民涉嫌在1949年前冒充加入中共地下党,是假党员;二指江泽民假冒“烈士”江上青的养子,是假儿子的问题。

2011年5月13日,吕加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十年徒刑。同案金安迪、于钧艺分别判有徒刑,其中本案〔2011〕–中刑初字第2036号判决,涉及江泽民“二奸二假”的内容。2015年,吕加平保外就医。

吕加平先生提出江泽民涉嫌“二奸二假”问题,是否真实可靠,是否经过我国司法部门调查、取证,目前没有结论。为此,在该案没有取得江泽民涉及“二奸二假”问题调查前,而将吕加平先生等三人,以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应首先确定江泽民涉及“二奸二假”真实性问题,然后,法院才能依法宣判。

为了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我作为《瑷珲条约》前成功捍卫我国故土主权完整性的护疆功臣卞宝书血脉关联人,作为江泽民所涉及“俄奸悬案”的国家核心利益攸关者,特别建议习近平政府,以捍卫中华民族核心利益为重,以秉承中国历史尊严为要,以贯彻国际法、国内法为准则,以收复故土主权为当政职责,在“江泽民生命即将结束”之时,迅速启动复查吕加平提先生提出江泽民“两奸两假”案件,通过司法调查程序,给出江泽民是否为“俄奸”的司法结论。

通过复查吕加平提先生提出江泽民“两奸两假”案件,或经过司法调查,认定江泽民不涉及“俄奸”事宜,没有“投敌叛变罪”行为,没有参加苏联远东克格勃组织,则可公布江泽民的清白,即江泽民有生之年,即结束社会上对江泽民涉及“俄奸悬案”的讨论。

或通过司法调查,确定江泽民已经涉嫌“俄奸”的事宜,具有“投敌叛变罪”的客观罪行。则依据现行《宪法》规定,《刑法》程序,侦办调查江泽民“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系列罪行,依据犯罪诉讼客体要件因果关系构成,侦查确定江泽民“通俄门”系列证据链,履行刑讯程序,公审江泽民,为我国依据国际法规定,收复我国故土主权,留下“国际法庭”呈堂供证的依据,判决我国故土主权的归属性。同时,为吕加平先生遭受多年的“冤案”,公开平反。

中国政府领导人目前启动司法调查江泽民“通俄门悬案”的一小步,将实现国家主权安全的收复我国故土核心利益的一大步。关于江泽民所涉嫌“二奸二假”问题,尤其是涉嫌“俄奸”问题,不仅涉及江泽民个人的历史问题,更涉及江泽民为掩盖其“投机叛变罪”而延伸至割让我国领土主权的“背叛国家罪”问题,也涉及到江泽民组建“上海五国”组织,勾结外国政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行为的“背叛国家罪”的问题。目前这些江泽民“通俄门悬案”的问题,尚没有厘清,是对中华民族故土主权极不负责的行为后果,致使华夏民族后代子孙们世世代代,将永远背负着江泽民卖国割土的耻辱。

“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的最大核心利益”。保护国土主权核心利益,不仅是我国百余年捍卫国家主权史的卞士云家族历代家国情怀,更是当代中国政府领导人的历史神圣使命。为此,卞士云家族,再次诉求中国政府领导人,必须在江泽民生命的最后之时,厘清江泽民的割让我国领土主权签署丧权辱国条约案件,以及江泽民“故意”妨害我国以主权责任而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六十六条,履行“国际法庭”裁决我国与领国国界范围的客观证据案件,必须厘清江泽民“俄奸悬案”背后的故事,否则,中华民族以和平方式收复国土主权,必将永无证据,将永远丧失我国故土主权的核心利益,直接涉及本届中国政府领导人“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也是中国领导人,在江泽民呜呼后的最大政治安全隐患。

如江泽民呜呼后,俄国人适时拿出江泽民参加远东克格勃的登记表,要挟、胁迫中国政府领导人,不仅将酿成中华民族核心利益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更是持续对中国政府领导人造成政治隐患安全的重大伤害。

依据《宪法》第二十八条:“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履行国家《宪法》,“王在法下”!

一个国家,国土主权是永恒的。而政权或执政党,均是暂时的。这是《社会学》中浅显的常识。直接涉及到习近平政府在捍卫国家安全、追讨国土主权核心利益、洗雪历代国耻的爱国责任和民族尊严的问题。国家领导人,为“保党”,而不履行捍卫国家主权安全核心利益的行为,不具有“法理”意义,必将酿成永远丧失我故土主权的严重后果,更涉及杜撰“保党”理论的“江泽民卖国集团在中央的代理人”,“捆绑”中国政府领导人,所直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行。

中华民族收复国土主权的历史责任,要求中国政府领导人,必须在江泽民生命的最后之时,司法调查江泽民五十年代在苏联学习期间,是否参加远东克格勃组织及其活动的问题,必须厘清江泽民多年来“俄奸悬案”中,是否存在“背叛国家安全罪”系列证据链的问题,必须让江泽民生前交代签署割让我国领土主权和保留《维也纳条也法公约》第六十六条背后的故事。这是我国依据国际法,以和平的方式收复我国故土主权在“国际法庭”呈堂供证所必须提供“违法国际法公约”的判决证据。

如果今天习近平主席领导的政府,不在江泽民有生之年,对其历史问题中所涉及割让我国领土最大面积主权案件,启动履行司法调查程序,江泽民一旦“呜呼”,江泽民“俄奸”悬案问题,则死无对证,致使国家核心利益造成巨大损失。将对中华民族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灾难。本届中国政府领导人,必将为此承担罪责,直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现行《刑法》中,不可饶恕之罪行。

江泽民涉嫌“俄奸”司法调查问题,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大的“领土”分割“悬案”。《宪法》规定,对于每一位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最基本底线要求,是公民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神圣职责。作为国家领导人,放纵这样的结果,是有悖国家现行法律的行为。

江泽民涉嫌“俄奸悬案”的司法调查问题,是江泽民所有大量割让国家领土主权的犯罪行为中最重要证据链的核心一环。习近平主席作为顶层设计者,有责任在江泽民有生之年,厘清江泽民及江泽民割让国土集团的所有环节和相关证据链,依法治国,依据国际法规程序,追讨国土主权,给中华民族爱国史一个负责任的司法结论。在其位,谋其政,挺起中华民族尊严的脊梁,履行国家主席的职责,即使不能在江泽民有生之年还我河山,也要厘清历史事实真相,依据国际法程序,通过国际法院判决,占领法理制高点,为收复国土创造历史条件,体现一个伟大民族的国格尊严。

江泽民涉嫌“俄奸”的司法调查问题,涉及江泽民在苏联学习期间是否参加了远东克格勃并接受其派遣活动的问题,涉及对吕加平先生被判刑的司法案件问题,涉及对江泽民的历史问题的质疑问题,涉及中国现政府对于中国历史上最大“背叛国家罪”案件司法调查负责的问题,这也是对中国历史上割让国土面积最大、案值最大“依法治国”案件负责。

江泽民涉嫌“俄奸”的司法调查问题,还涉及对于中国政府以国际法的《维也纳条约公约法》、《联合国宪章》等国家法程序所要求的公断国土主权所需证据链的收集、调查,涉及中国现政府依据国际法院,依据证据链内容判定废止江泽民所主持签署的系列卖国条约的合法性问题。通过这些调查,中国政府可以通过充分利用和尊重国际相关公约法,通过国际法院公断而追讨中华民族历代所割让的国土;

启动对江泽民涉嫌“俄奸”的司法调查,也涉及到中国政府是否对于国家资源、林业、粮食的负责、是否对中华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性负责、是否对国家未来福祉的负责、是否对增加我国北方出海口的经济国策负责?这也关系到习主席为履行最大依法治国案件、收复国土主权,为中华民族建立巨大功德的问题,是中国目前的核心利益所在。

对于以国际法程序的和平方式,追讨我国“外患”中所签署故土主权所涉及时域性、地域性的问题,要远大于“内政”中,对台湾以战争方式达到统一的意义。对于台湾问题,只能是和平统一,而决不能以武力解决。否则,是对中华民族的犯罪行为。

我作为我国百余年捍卫国家主权史的卞士云家族后裔,提请,并期望习近平主席,对于吕加平“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紧急启动对于江泽民“俄奸”的司法调查程序,以司法调查后的公正结论,作为对吕加平先生是否定罪的依据。这是国家当务之急,是我国目前内忧外患的最主要矛盾。这是习近平政府,在和平时期,以最小的代价,获得中华民族最大核心利益的重大举措。是天意的惠顾。否则,将彻底丧失追讨江泽民签署卖国条约而收复国土主权的最佳契机,也必将为江泽民的所有罪恶承担本不该“捆绑”的相应责任。“顺天者昌 ,逆天者亡”!

“历数世界史上正常的国家领导人,没有不捍卫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习近平主席对于终结我国百年屈辱史被侵故土主权安全的问题,何去何从,现已在十字路口?这是中国领导人守护我国最重要的国土主权核心利益,并解除目前我国内忧外患危境当务之急的最重要举措。是中国政府领导人,是留下江泽民“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证据链,公审江泽民的祸国殃民罪恶,成为中华民族收复国土主权的大英雄?还是以“故意犯罪”行为而放弃追究江泽民“背叛国家罪”罪行,让江泽民“死无对证”,致使中华民族永远背负江泽民丧权辱国的割土让地耻辱,而成为中华民族丧失追讨故土主权最佳收复契机的刑事罪犯,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中华民族千古罪人,在此一念。

“邦畿千里,维民所止”。领土,是一个国家构成的最重要主权的基本要素,是一个国家最原则、最核心、最敏感的重大问题。任何政治组织都是暂时的,而国土疆域是永远的。习近平领导的中国政府,对于江泽民割土犯罪行为的公审,以国际法程序,收复江泽民丧失的故土主权,与任何政党无关、与政治无关、与信仰无关、与国际间大气候形势无关、与国家间“友好”无关、更与人与人之间的“友好”无关,只与国内现行《宪法》、《刑法》有关,与江泽民犯罪过程行为后果中所涉及国际法中的《维也纳条约公约法》及《联合国宪章》废止和公断领土疆域的条款有关,与本届政府领导人,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最核心利益的行动力有关。

收复国土主权,是任何一个国家领导人所义不容辞的职责。在江泽民有生之年,是中华民族履行国际法,收复已丧失国土主权的唯一契机。依据法理,且目前以国际法程序,通过国际法院判决,废止和公断江泽民当政时签署卖国条约,收复领土主权是极具有可操作性,极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

以上建议,请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履行《宪法》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江泽民有生之年,厘清江泽民“俄奸”悬案中的隐情,为中国政府以国际法程序追讨国土主权,留下司法相关证据链,留下中华民族收复领土的希望,留下中华民族的历史尊严,并为中华民族,开万世之太平。

捍卫和收复我国故土主权安全的历史使命,是当今中国国家领导人义不容辞、不可推卸的《宪法》责任!

此致

向习主席、李总理,敬礼!

特别建议人:

第一次鸦片战争为驱夷献身英烈清署浙江巡抚卞士云晜孙:

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廷夷务代表、民族护疆英雄卞宝书来孙:

清闽浙总督、鞠躬尽瘁、臣子之芳、一代廉吏卞宝第侄来孙:

清日本长崎领事、孔子学院开创者、威武不屈卞綍昌侄玄孙:

为社会谋福利,为国家求富强的中行行训典范卞白眉侄曾孙:

“九一八”期间与日寇谈判,成功收复金融主权卞福孙侄曾孙:

扬州抗日组织“文救会”主席、“江文团”团长卞璟侄孙:

“新四军”电台台长,将生命献于民族解放事业卞家珍侄儿:

卞世传

2020年9月20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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