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执法细则公布 秘密警察大幅扩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7月07日讯】根据《港区国安法》成立的所谓“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6日举行首次会议,10名成员出席,包括主席、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由中共指派的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港府6 日晚间公布国安法实施细则,外界抨击,是让警方大幅扩权。

6日晚间发布《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警务人员可在没有搜索令情况下,进入有关地方搜证。警务人员可向裁判官申请手令,要求怀疑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受调查的人,交出旅行证件,限制离开香港。保安局长如果怀疑某财产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刑,可藉书面通知指示冻结。可在律政司长(向法庭)申请下,命令财产充公。

台湾守护民主平台理事 宋承恩:“从中国文革经验就是说,当局想要冠你什么罪,它是可以把你入罪,那个跟现代法治观念完全不合。(港版国安法)现在的文字都是参考性,未来可以进一步扩张,然后到时候还可以,就是用牵连的方法,说你犯了这一条。”

如果警务处处长怀疑在电子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可能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发生,可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授权警务处人员,要求有关发布人士、平台服务商移除该信息。如讯息发布人不遵从,可被罚款10万港元(约38万元新台币)、监禁一年;如服务商没遵从要求提供协助,则可被判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六个月。

台湾守护民主平台理事 宋承恩:“香港是国际城市,所以他的牵连就非常的广,他会牵到,等于说是全世界各地的利益,那如果是,针对外国的,不管是政府机构或是代表处,或是外国的私人都可以来调查,或者来责问。因为牵连非常广,然后它的做法,会相当于像所谓东厂,就是,陷人入罪的这种机构。”

外界抨击,国安法实施细则,让警方大幅扩权,不过特首林郑月娥声称这是错误理解,细则订明在什么情况下,警方可使用权力执法,声称国安法是温和法律,没有制造恐惧,是使香港回复稳定。

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在脸书发文表示,实施细则重点就是,香港已没有私有产权、无任何人权保障可言。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表示,这是独裁第一步。

新唐人亚太电视李晶晶、张媛婷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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