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岁少女遭奸杀 警方赔58万逼签不追究协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8月06日讯】河南商丘永城市16岁少女王小丹在18年前遇害,2011年,付姓凶手被抓后,被害人父亲被中共警方告知,有关证据遗失,并要求其签署不追究协议书。近日,该事件曝光,其父要求惩治凶手及渎职者。

综合媒体报导,王小丹父亲河南永城村民王彬表示,女儿遇害消息被报导后,当地派出所官员前往他家了解诉求。他坦言要求很简单,一是追查凶手,二是惩处丢失证据、涉嫌渎职人员,三是告知他,中共警方在这些年来到底侦办了什么。

王父称,“疑犯付某潜逃10年被拘捕,我给中共公安送过锦旗,付某指认现场时很多村民围观,他说了是怎样犯案,在我女儿房间犯案,后藏尸村里的粟米秸秆垛”。

本以为可以查明女儿遇害经过,惩处凶徒,但警方后来告知王父,案中的血衣、床单、绳子等关键证据丢失,致使该案达不到移送起诉的条件。他最终无奈签收了市公安局提出的协议书和市财政局转账的补偿款。

他说:“2014年5月,永城市公安局要我签署一份协议,补偿58万元人民币,要我承诺不要再向上级申诉,他们也承诺不停止案件的侦办、调查取证。5年过去了,他们没给我反馈过任何侦办讯息”。

王家近日将事件曝光,同时将相关举报信、补偿协议书和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永城公安局的上级主管部门举报,要求查明凶手和查办涉嫌渎职人犯罪人员,打掉“保护伞”。

举报信提到,犯罪嫌疑人和永城市公安局一名付姓官员系同村,他们要求这名官员不能成为调查组人员,包括协调签署协议的一名李姓官员。换句话说,他们或应该被列为调查对象。

据报导,2001年,河南永城市龙岗乡16岁女孩王小丹被害身亡,尸体于村中玉米秸秆垛里发现,裤子被脱到脚踝。

王父当即就报了警,很快派出所以及永城市公安局都来了人,拍照取证,以及有法医验尸。

中共警方接着把血衣、绳子、床单等都带走了。后来,他们锁定天齐村的嫌疑人付某艳。

王父称,“付某艳一逃就是10年。其间,我孩子的妈妈,精神压力大,没几年就因病去世。”

2011年,犯罪嫌疑人被中共警方抓获,指认了现场,并说了是怎么作案的。

对于当年为什么签署那份补偿协议,王彬称:“他们说钱你拿或不拿,人都要放。”

该事件曝光后,引发网民热议:

“警察的胆子太大了,人命关天啊!”、

“令人发指。。。”

“不是遗失,这叫损毁”

“额,58万哪儿来的呢”

(记者刘明焕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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