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被罚91亿 毒疫苗赔偿方案引不满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7日讯】生产销售毒疫苗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近日遭处罚91亿元(人民币,下同),并被撤销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同步公布的受害人赔偿方案,在民间引起了普遍不满。

10月16日,大陆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问题疫苗所得人民币18.9亿元,并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此外,处罚高俊芳等14名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长春长生公司存在8项违法事实:一是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三是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四是未按规定方法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五是生产药品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六是销毁生产原始记录,编造虚假的批生产记录;七是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八是为掩盖违法事实而销毁硬碟等证据。

同时公布的还有《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方案显示,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此赔偿方案在民间引起普遍的不满。民众认为政府应该一查到底,反思从制度上、监管部门、监管标准上的缺失。毒疫苗受害者家属的反应强烈。山东家长王世霞,孩子因注射长春长生的毒疫苗而致残。

她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如果从为了所有的孩子来说,就现在这种处罚,别人还可以继续去犯罪,继续去祸害这些孩子。”

对长春长生生物的处罚,宁夏的家长王金凤表示愤怒。她说:“看到长春长生这个赔偿方案,我都浑身发抖。我现在都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完全把生命当儿戏。”

此次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是历年以来对问题疫苗责任公司作出的最高额罚款。今年7月,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公司40万支百白破毒疫苗也被媒体披露,但该公司只受到行政处罚,并很快恢复生产。

(记者李蒨蒨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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