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判决引民愤:法官无情 法律不公

【新唐人2017年03月31日讯】山东辱母杀人案近期被刷屏,数百万网民留言,为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徒刑的于欢鸣不平。而判决中法官的无情和法律的不公义引起民众群情激愤,诸多法学教授也指责当局量刑过重,民众称,置身一个救助不了弱者又不允许弱者自救的社会,谁都有可能成为受害人。

据陆媒报导,山东聊城市中级法院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其无期徒刑。这个判决一出引发民众强烈不满,法官的冷漠使民众心寒。舆论认为,虽然于欢犯下命案,但儿子直面母亲受污辱时的心理崩溃可以理解。

引起争议的还有,法院不认定于欢是正当防卫。对此法院的解释是,当时“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

有评论人士对法院的说法提出质疑称,没使用工具也能至人于死地,没使用工具的殴打、侮辱当然可以自卫,置身有黑社会背景人士的控制下,看着母亲受辱,身为儿子当时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

于欢案还引起众多法学专家关注,清华法学院周光权教授在微博中称,“本案的不法侵害令人发指,多个黑社会组织成员长时期非法拘禁和暴力威胁被害人,足以认定为行凶,其中强制猥亵手段与强奸类似,针对这种侵害完全可以按照刑法第23条第3款,行使无限防卫权。如果本案都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普天之下,哪里还有正当防卫?”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学斌说:“辱母案是一起典型的正当防卫。”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赵秉志说:“于欢防卫过当应显着减轻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研究院教授阮齐林说:“于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专家还纷纷以历史上的董孝子为例,表示: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六世孙董黯,因“刺死辱母者”名垂青史,希望当局效仿古代明君,闻于欢的孝心,宽恕他的杀人之罪。

评论人士认为,法律的正义在于它能保障人们安全,能维护社会秩序。如果一纸法律判决失去让大多数人感到安全的意义,它一定是某种程度上没有维护正义,法律没有正义,社会不会有安全。

据报导,聊城“辱母杀人案”发生于2016年4月,山东聊城青年于欢因不堪追债人暴力相逼并侮辱其母亲苏银霞,用水果刀还击,造成一死三伤,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7年3月份被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网上留言高达亿次,多是控诉对法院裁决不公,官黑勾结,警察不作为。日前,“新浪福建”官方微博发起了一项“认为判决是否合理”的投票,在近两万名参与者中,认为不合理的比例高达91.5%。

(记者罗婷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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