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亚洲食品总被告 积怨30年法案将改

【新唐人2017年03月29日讯】自1986年开始实行的加州65号饮用水安全法案,要求商品必须标明,内含致癌或影响新生儿健康的物质。为保护民众健康,该法允许私人起诉商家,然而这让很多从亚洲、特别是中国进口货品的商家,吃尽了苦头。究竟是什么问题?来看报导。

美国亚洲食品公会指出,亚洲的茶和海带等产品,可能常含有65号提案中的有害物质;然而,有不少针对这些商品的诉讼案件,是为了迫使进口商避免价格昂贵的官司,转而支付起诉者金额较小的和解金。

美国亚洲食品工会副主席Tim Sher:“只要律师写一封信,你就有违反法规的嫌疑,就成了要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在罪名确立前是清白的。”“一个进口商曾经支付八万美元的和解费,他说这比起花50万要好的多,一般来说和解费在2万到10万之间,比起无休止的争辩,还不如直接交两万美金了事。”

佘琼智表示,他所在公会里的40个会员几乎都收到这样的起诉信,且大都选择和解。

加州州众议员周本立指出,在类似案件中,挨告的进口商甚至不知是因何种有害物质而被起诉。

加州州众议员周本立:“一般情况下,这些小商家要雇律师,到法庭询问究竟被起诉含有哪些有害物质,在和解前,他们要花上成千上万的钱去获取信息。”

目前,周本立已提出AB 1583法案,要求起诉方必须首先掌握确凿证据,并需向商家提供具体起诉内容。

美国亚洲食品工会副主席Tim Sher:“要起诉的话,首先你要化验产品,这就要花费一千到五千美金,这会阻止他们任意选择起诉目标。”

关于法案详情可登录网站查询。(a49.asmdc.org)

新唐人记者李子文、刘坤明洛杉矶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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