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老板用LINE交办工作 新北劳工局:应付加班费

【新唐人2017年03月11日讯】新北市劳工局今天表示,雇主在下班后或假日,以通讯软体、电话等要求劳工工作算加班。这是劳工局近期受理劳工纠纷仲裁案,所做出的裁决。

据中央社报导,老板别再下班乱用LINE交办工作了!一名劳工控诉下班后雇主以LINE交办工作。新北市劳工局今天指出,104年首度受理雇主下班后以LINE交办工作,仲裁委员会认定资方应给付加班费。

劳工局表示,雇主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务或受令等待提供劳务,即属劳动基准法所称的工作时间。

通讯软体LINE在台湾普及率超高,许多雇主在上班时间用来指派工作,甚至下班后,持续对劳工传LINE盯工作进度。劳工局在民国104年首度受理下班后雇主以通讯软体交办工作,要求劳工在家提供劳务的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日前作成新北府劳仲字第2号仲裁判断书,认定资方应给付加班费。

根据仲裁判断书内容,资方主张,劳工只需在家以LINE通知其他员工取消加班,每月只花30至40分钟,并补助电话费200元。

不过,仲裁委员根据劳方提供完整的通讯纪录资料,依LINE的对话频率、次数、内容、前后密接程度及实际通话时间进行综合判断,认定确有工作场域外提供劳务的事实,必须按分钟为单位计算加班费。

仲裁委员会认定,本案劳工平日加班358分钟、假日加班1007分钟,依劳工薪资新台币2万5200元计算,资方应补发2598元加班费。

劳工局统计,近3年一共受理34件仲裁案,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总案量(45件)75.6%,协助劳工争取金额约达新台币453万元。

劳资争议除向劳工局申请调解处理纷争,即使调解不成立,双方仍可共同申请交付仲裁,或是不经调解程序直接申请仲裁。

劳工局长谢政达说,仲裁案都在劳工局召开,平均只召开两次仲裁庭,选择独任仲裁人处理天数65天,选择仲裁委员会也只需要88天,仲裁判断与法院判决具有同一效力,远比舟车劳顿跑法院兴讼来的有效益。

劳工局表示,若劳工朋友对于调处程序有任何疑问,可于每周一至五上班时间拨打“劳工法令咨询专线”(02-2960-3456分机6528-6531)咨询。

(责任编辑:许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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