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五虎”行贿方名单曝光

【新唐人2016年07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蓝铭浩综合报导)原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和电力司副司长梁波,被外界称为“能源五虎”。5人均已被开庭审理。《中国经营报》7月16日披露了对“能源五虎”行贿的公司和项目名单。

资料显示,许永盛、王骏、郝卫平、魏鹏远及梁波都出身原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并历经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和分立后的国家能源局。除魏鹏远分管煤炭外,其余四人均长期主管电力工作。

报导称,“能源五虎”的审理揭开了能源审批大权背后的权钱交易。多家能源公司以及遍布全国各地的能源项目,在项目审批中对“能源五虎”进行行贿。

这些行贿的公司包括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日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以及新疆特变电工等能源央企和省级能源国有大型企业。

而涉嫌行贿的项目包括中国华能集团下属的吉林长春第四热电厂和吉林白山煤矸石电厂、江西安源电厂、山东莱芜电厂、江苏南通电厂、广东海门电厂、江西井冈山电厂、江苏淮阴电厂、浙江长兴电厂、湖北荆门电厂、山西酒泉电厂、内蒙古呼伦贝尔热电厂、山西酒泉电厂等。

王骏曾在法庭上陈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给他们送钱。

报导引述据知情人介绍,郝卫平也曾表示,“每个部门都收钱,我也害怕过,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郝在庭审中还透露,由于各部门审批意见并不对外公示,企业不知道文件到了哪个领导手里。“企业就通过各种方式公关或者打听,给各级领导送钱。比如给处长送钱后,处长告诉签过了,到了副司长,企业就给副司长送钱,然后逐级攻关,达到项目审批。”

而对于魏鹏远,检方指控其中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0347.15万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3辆,房产1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总计近3亿4千3百万元。

报导称,通过计算可发现,魏鹏远在国家计委、发改委任职不到20年,合计每天收入高达5万元。其获得的收入主要来于,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6年6月6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能源局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时称,能源局行政审批改革不力,以权谋私问题严重。反馈还称,巡视期间收到反映一些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已转中纪委、中组部处理。

有评论指出,中纪委巡视反馈之后,对能源系的进一步清洗或将会拉开。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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