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绿卡频繁出入美国境 律师提醒需留意

【新唐人2016年03月17日讯】不少来美华人虽然拿到了绿卡,由于各种原因,仍需要频繁回中国大陆,有些人再次入关时,就遇到了麻烦,有人被没收绿卡,有的甚至稀里糊涂就签字放弃了绿卡身份。坊间对此众说纷纭,记者走访了移民律师,听听他的解释。

一般大家都知道的规定是,绿卡持有者需每年在美居住至少6个月,才能保留其绿卡身份。如果你长时间离开美国,当再次入境时,海关官员可能会问你这些问题:

你离开美国的这段时间都在那里?
多长时间?
你在那做什么?
你现在为什么回到美国?

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给出合理的原因很重要。

移民律师刘汝华:“我有一个客人回中国,去厦门大学读书,需要两年的时间,他一定办一个回美证,他每次都是在回美证过期之前回到美国,从来没有麻烦。”

刘律师这里提到的回美证,是指Re-entry Permit重新入境许可,对应I-131表格,通常有效期是2年。

不过只有回美证还是不够。

移民律师刘汝华:“即使有回美证,但在美国境内没有任何关联也不行。比如说你在美国境内有没有其他有公民或绿卡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的关联,在美国境内有无驾照、有没有报税、个人银行账户或共同账户、有没有住房证明等,这些都是你和美国社会的关联不可失去。”

如果离开美国时间过久,并且没有和美国的关联证明,边境移民官可能会认定你没有在美国长期居留的意愿,很可能就会没收你的绿卡。

移民律师刘汝华:“但没收绿卡有程序要求,不是直接把你关在门外,我没收你绿卡,但你要去移民法庭上庭,去跟法官解释,你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留在美国,你怎么证明你在美国需要长期居住的意图。”

有时移民官会给你一份表格让你填写。

移民律师刘汝华:“I-407表格,你填完后,边境移民官给你盖章,你就同意了放弃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有的人真的就同意了,那你的身份就没有了。如果你不签,你说我不同意,移民官一定得让你进来。他可以没收你的绿卡,但是你的永久身份还没有被取消掉,直到移民法官作出最后决定。”

律师提醒,遇到这种情况,虽然马上找到律师不容易,但一定别忘了你有要求翻译帮助的权利。

新唐人记者李兰、唐诚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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