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真相泰国法官判撤诉 3申难中国法轮功学员获无罪释放

【新唐人2015年12月01日讯】(新唐人记者唐云峰报导)一个月前,3名来泰国申请联合国难民保护的中国法轮功学员被便衣警察带走并扣押至曼谷考山路警察局。随后,当地法院宣布3位法轮功学员无罪,该局警察亦给予积极配合帮助撤诉,并在释放时与他们合影。近期,泰国法轮功学员再度来到该局,与此前接触并向他们讲清法轮功真相的警察见面交谈。

10月15日下午3点多钟,3名来自中国向联合国申请避难的法轮功学员被泰国曼谷法庭判决撤诉,他们从曼谷考山路警察局被放回家。

10月13日上午9点多钟,这3名法轮功学员在泰国大皇宫景点向中国游客发资料讲述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被泰国便衣警察盘查带走。

10月14日下午开庭,3位法轮功学员被以违反了市管局和警方的相关规定及签证过期为由,送到曼谷一家地方法院起诉。此前因为当地小摊贩打架,曼谷当地相关部门作出整顿秩序停业5天的决定。3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地方恰好在此。

庭审中,当地法官以签证过期,决定将他们判处遣返中国。多亏在场做翻译的泰国法轮功学员郭女士及时提示3人是来泰国申难的中国法轮功学员,才避免了一场风险。

10月13日,得知3名中国法轮功学员被警察带走后,泰国法轮功学员吴女士、郭女士、萨莉莎和来自大陆的法轮功学员田先生,在泰国法轮功修炼群体负责人庄先生的协调下,立即行动起来。他们先后到法院和警局以及联合国难民署泰国办事处讲真相,呼吁释放。


2015年10月14日,泰国法轮功学员在警察局讲真相营救,看被抓学员的档案。(新唐人)

得知3位法轮功学员因为在中国受到中共当局迫害,正在向联合国难民署申请政治避难后,法官要求出示证件。3位法轮功学员拿出UN(联合国难民署)授予的保护信,法官看后当庭宣布休庭、合议,50分钟后再开庭。

重新开庭时,法官改变了原来的决定,说你们的UN保护信需要判定真伪,如果是真的,他们会考虑重新审判。当时在法庭现场的田先生回忆说:“3名法轮功学员的保护信,法官还指出说你们这个保护信还存在一个问题,不能证明你们是真正的难民。”

最后,法官的决定是,要UN亲自过来人证明3名法轮功学员能批难民,或者说能确定难民,法院就可以判决3人不适合应用“签证过期”的控诉,要求警局撤诉,无罪释放。法院工作人员按保护信的电话接通UN,UN表示可以确定3人难民身份,但由于已经到下班时间,15日才能出面作证。

田先生说:“就这样,法官判定3位法轮功学员无罪,通知警局等UN15日过来办理撤诉手续后,无条件放人。3名法轮功学员14日晚上又被带回警局关押。这期间泰国法轮功学员及时向UN递交了陈情信。”

15日上午,联合国难民署官员应法院要求来到考山路警察局提供了证明,办理了撤诉的相关手续,下午3点多,三人获释。


2015年10月15日,联合国难民署官员在曼谷考山路警局为3名中国
申难法轮功学员办理撤诉手续。(新唐人)

参与营救3位法轮功学员的吴女士回忆说,15日UN一位女官员来到警局帮助撤诉忙了一上午和大半个下午,撤诉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涉及到很多环节需要签字。

吴女士:“UN官员很有爱心,警局的警官也很有耐心。在办理的过程中,我们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讲给警官们听,他们感到很惊讶,对3名法轮功学员的处境表示同情。最后,两位警官还亲自把3位法轮功学员送出警局大门,并且与我们合影留念。”


2015年10月15日,3名中国申请避难法轮功学员(右1、4、5)被曼谷考山路警察局释放,与警察(右2、3)以及营救他们的法轮功学员合影。(新唐人)

3位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一位70多岁的张阿姨,警察问她为什么这么大年龄了还跑到泰国来,为什么她的孩子不跟在身边?张阿姨被问哭了,她告诉泰国警察,她的女儿在西方国家留学,因为修炼法轮功就不能再回中国,她与女儿已经好多年没见面了。在场的泰国法轮功学员吴女士也被感动的落泪,她告诉警官因为中共利用权力迫害法轮功,使得她已经16年没能回中国大陆老家看望亲人了。

据了解,这是继今年8月4日泰国最高法院裁定泰国法轮功学员申请注册“法轮功学会”合法合宪之后,第二次对法轮功学员在泰国合理而又公正的判决。但泰国目前的政治局势比较复杂,各地法院的状态也有所不同。UN的官员和泰国的法轮功学员都提示来泰国申请庇护的中国法轮功学员,要注意了解和遵守泰国当地的法律规定,配合当地警察的管理要求,注意安全。

据悉,现在泰国的移民拘留中心还关押着10多名中国大陆来泰国向UN申难的法轮功学员,审理他们的法院以“签证过期非法居留”或“非法入境”给予处理。这些法轮功学员希望UN帮助他们尽快离开泰国,去往第三国获得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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