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柳娟敲诈政府案,析青岛强权流氓

【新唐人2015年10月07日电】一只蚂蚁咬死恶狼的荒谬

掌据着所有行政与司法资源,强大军警随时可调动的政府,居然被一个平民柳娟敲诈?

柳娟者,何许人也?

柳娟,是青岛市一位普通市民。

可以这么说,当下,几乎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强权的受害者。柳娟也不例外,她的特殊之处是,认定自己的案子被枉法裁判而不懈地控告。

我们把恶权力比作恶狼的话,柳娟最多是一只小小的蚂蚁。要说柳娟敲诈政府,比一只蚂蚁把恶狼打伤还荒唐得多。

依据法律准则,她控告得对,完全可以启动法律程序再审纠正错案,同时对枉法司法者作出处理;她告得不对,那就是无中生有滋事,应依法对其制裁,这才是政府公权力的“本分”。

青岛市官方不纠正错案追究责任,只是赔偿柳娟41万元让息访罢诉。罢访后的柳娟因是曾经的访民,强权汉氓们在其儿子当兵问题上歧视,她便为此去京讨说法。柳娟为此就成敲诈政府,被逮捕起诉,判有罪入狱。

流氓无赖政府

柳娟案,是自称“人民公仆”的强权流氓做出的一个典范案例。以所谓公仆们的逻辑,他们就代表政府,这个政府自然就是一个流氓无赖政府,因为,自称代表了政府的是强权流氓,政府行为比流氓还无赖。

“我们当官儿的错了也不能再追究,最多是花钱摆平你;说你无罪就无罪,说你有罪就有罪”这就是流氓的本质基础。法律,在这群强权流氓手中可用金钱替代,可用权力替代,更可依一时的喜怒哀乐替代。当然,替代法律的太多太多。

现代文明社会是以规则运行的,所谓规则就是法律。不依法运行的社会就一定实施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这样的社会必然是野蛮的、没公平正义可言的社会。左右这个野蛮社会的,就只能是有“实力”的个体强权者。这样的强权者注定了无视法纪肆意妄为,注定是强权流氓。青岛的这些强权流氓们,无异于披着人皮的狼,是人渣败类。

用强权来维持、流氓代表的政府,定然无视法纪,是社会规则的破坏者,这里注定充满了欺凌,非公正罪恶。

析柳娟案产生的必然

柳娟原来的案子被枉判,是在青岛流氓政府大背景下必然产生的。强权代表一切、无视法律的强权流氓们意识中,法律是他们借来实现其罪恶目的作威作福的道具。“只有作出黑白颠倒的判决,才能显示出我权力的威严”也一定是青岛强权流氓们的心理。所以,千千万万个赵钱孙李柳娟冤民出现,是必然。

柳娟坚决不屈服,为了自己的尊严权益不懈控告抗争,也不是偶然。无道的强权流是没底线的,一直无道至让百姓忍无可忍拚命抗争,是必然结果。拚命抗争的不是柳娟,也会是赵钱孙李娟。

非法运行青岛市政府的强权流氓们,为了掩盖非法阻止被控告,其达到目的的手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暴力打压,二是金钱赎买。在对柳娟打压达不到目的的情况下,便用赎买摆平了。

这个非法运行的青岛市政府,注定制造更多的非公正,柳娟再遇非公正待遇,是必然。遇到非公正便再控告,这是柳娟在不可能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救济的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你拿了我的钱了,以后我无论给你什么不公正,你都不能再控告!”这是强权流氓的逻辑。所以,面对再控告的柳娟,强权流氓就用手中强权任意对她治罪了。

不告谱的敲诈勒索罪

所谓敲诈勒索,法律的界定是指行为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不应得到的财物。威胁及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不得已而交出财物。只要行为人向他人索取财物是索取合理所得的,也只是方法不当不构成本罪。

柳娟,案子被枉法判决,权益受到侵害,控告无人理饱受心身拆磨,其控告,青岛市政府显然是认定了控告事实正确,但又出于无视法纪的流氓本质而不想纠正错误,以做了婊子还要立贞节牌坊的惯常无耻,给柳娟补偿费平息这个事态。

柳娟拿的这钱,是被迫害的补偿费,得之合理。

政府,应接受任何公民的监督,公民的监督手段之一就是向上级对其提出控告。柳娟的上访控告,是合法行为,这与“威胁要胁”风马牛不相及。柳娟反映的问题对,政府就依法纠正,不对,可以把柳娟依法处理。在这个青岛流氓政府的强权流氓们足以认定柳娟遇受到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给出补偿,这是必须给予柳娟的合理赔偿。

根据《刑法》及相关党政条例规定,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使党与政府形象损失的官员,足以构成失职、渎职违法乱纪,应依法依规追究其刑事、党纪政纪责任。

由如可见,政府是不受敲诈的,所以,也不可能产生敲诈政府的事实。

律师自不必说,就是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认识到柳娟敲诈勒索政府罪荒唐可笑之极!

青岛市把柳娟以“敲诈勒索罪”逮、关、判的强权流氓们,为何想出这样的罪名来?

这是强权使他们利令智昏的必然结果!

强权流氓们迷信权力无所不能,他们把指鹿为马早当作其执政的根本手段,黑白颠倒或是胡编乱造,已是他们的正常行为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是从古到今的强权流氓恶极奉为圭臬流氓真理。青岛强权流氓们对法纪蔑视到肆无忌惮,早就把法律当作作恶的道具。我们相信,这青岛定然有比柳娟敲诈政府还要荒唐的案例。

理解流氓们

如此荒唐可笑的案子,并不是青岛独有的,只是,别处大多是不了了之,而这青岛办成铁案。流氓么,流氓无底线么,这让人理解。

既然认定政府的钱被官员送给了不应得到的人,这使政府产生经济损失的官员,应追究其相关责任。这“违法乱纪官员”当然是不会被追究的,要做的,就是对受害的柳娟再施迫害!不这样,这个青岛市政府,就不是名符其实的流氓政府了。

理解,理解呀!

不这么荒唐无耻得令人发指,不这么流氓无赖得令人不可想像,就不符合特色国情了。

李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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