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路独舞:天津爆炸释放的化学物质有哪些危害(下)

三、据出事公司网站介绍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仓储业务的商品类包括
第二类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氩气、压缩天然气等);第三类的易燃液体(甲乙酮、乙酸乙酯等);第四类的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硝化纤维素、电石等);第五类的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硝酸钾、硝酸钠等);第六类的毒害品(氰化钠等);以及第八、九类的腐蚀品、杂类(甲酸、磷酸、甲基磺酸、烧碱、硫化碱等)。

上述化学物品至少是有毒物品,某些还属于剧毒物品,综合上面这些数据,目前最重要的是监测天津市和周边直接暴露在爆炸产生的大气、粉尘和水污染中的人群,有所暴露的人群应长期监测自己的健康。

当然最麻烦的事情还是这些化学物品沉降、扩散或被冲到排水系统后,会污染更多地区的土壤、地下水和海水等。

作为业内人士,对于本次爆炸我有两个比较大的疑问。一是如此易燃易爆剧毒的化学品仓库为什么距居民区这么近?从目前报导来看,最近的住宅距离只有600公尺,附近1千公尺内有多个居民住宅区,而在美国像天津这种等级的易燃易爆品仓库与居民区的距离至少要十倍左右,我担心的是中国还有多少这样的“隐形炸弹”潜伏着。

二是这个公司仓储的化学品很多是不能混放的,有些互相之间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有些遇热会引爆二次或多次爆炸,因此储存时互相之间要留出足够的空间。从现场多次爆炸的时间间隔和程度看,这个规定很有可能没有好好遵守。

天津大爆炸的损失是惨重的,很多生命随之陨灭。而活着的人不仅要面对这次惨重事故的直接后果,还要承受可能导致的长期污染和危害。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因此安全操作永远应该放在第一位,我在期待一个透明、彻底的调查结果,只有这样才能告慰那些失去生命的人们,也只有这样才能还天津人民一个应得的公平。(全文完,受限篇幅文有删节)

文章来源: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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