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朱军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新唐人2015年06月01日讯】(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导)河北保定蠡县四十五岁的个体经营者朱军强先生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近日,朱军强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状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朱军强邮寄控告状的邮件收据(明慧网)

朱军强在诉状中指控江泽民集团:十六年来对我非法抄家二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一次二年,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一次,刑讯逼供一次,七次被迫流离失所,多次被入户骚扰、扣押身份证,住宅、手机和电话长期被监控。给我造成右臂致残、造成经济极大损失。

朱军强在诉状中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因此,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附:朱军强遭受迫害事实:

我于一九九八年夏开始修炼法轮功,自修炼法轮功后,为人心地善良,心胸豁达,身体健康,家庭和睦。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在江泽民的授意和指挥下,各地官员迫于压力对我实行如下迫害:

一、非法抄家、掠夺个人财产被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蠡县防范办主任张耀贤、田利辉提前拟好名单伙同蠡县公安局召集所有警力,晚上八点左右统一行动,绑架朱军强、朱丽花、赵丽梅、齐芳伟、谷香瑞、赵艳梅、田俊芳、赵晓昌、刘民、朱彦龙、荣珍、闫小格、张红霞、刘玉环。把我们非法关押在蠡县看守所,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把朱丽华、赵丽梅、齐芳伟、谷香瑞、田俊芳、荣珍送河北女子劳教所;把我和朱彦龙送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

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老实本分、心地善良的人,他们做事先考虑别人,从不伤害任何人。他们都在兢兢业业的上班,本本分分的做生意,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只是因为张跃贤自己列了一个名单,指使公安局照单抓人、非法抄家,抄家时不出示任何证件,更没有抄家清单。恶警们随意掠夺个人财产,非法绑架。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没有任何证据,把这些人无辜的送进劳教所遭受迫害。

带头绑架我的是公安局副局长王瑞欣,参与的是大案中队队长刘海舰和百尺派出所,他们用大板斧把我家防盗门劈开,进门后用毒瓦斯喷在我和我妻子脸上,令我们几乎窒息的喘不上气来、眼泪哗哗的流,眼睛刺痛的睁不开。强行把我绑架到公安局,还疯狂掠夺其个人财产:现金和存折十几万元,保险柜一台(开保险柜时不经过家人见证就私自撬开保险柜掠夺现金和存折大约十几万元,没收了我个人收藏的纸币、布票、粮票、邮票,冻结了存折)电脑主机、DVD、MP3,打印机一台,法轮大法书籍一百二十三本。家人到处托关系找人索要被掠夺的财物,郭建民、王瑞欣、王军昌、刘海舰互相推诿百般刁难并索要钱财烟酒等物品。

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军昌伪造证据(抄走电脑主机时由于硬盘坏了,返厂维修,根本没有存储数据的硬盘,没有硬盘却说电脑中存有法轮功资料,一百九十八张光盘王瑞欣在公安局当我面检验全部是开天辟地学电脑的教程盘和空白盘,却伪造称法轮功光盘),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把我绑架到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到高阳劳教所分到三大队二中队就被指派专人包夹,包夹人可以任意打骂大法弟子,人身自由更加倍限制,不能和其他大法弟子攀谈,不许炼功。不写五书(污蔑造谣法轮功的文章)不许家属接见,与家属来往信件必须拆开审核,通话时被监听,绝食后被允许接见家属,接见时隔着玻璃通话被监听随时通话被打断、制止。

我被多次强行灌食,雪天出工时,路滑右臂被摔伤,保外就医。


朱军强保外就医证明(明慧网)

高阳劳教所的生活很恶劣。每天给劳教人员吃的都是水煮白萝卜、水煮土豆。没有炒菜,常年如此。高阳劳教所对外宣称这里被劳教人员吃的天天有肉、周周有鱼和蛋。其实每周一人只发一个煮鸡蛋,周末让吃一顿盐水煮鱍鱼,鱼不去头、不掏肚,又腥又苦又咸,吃后一天肚子里返腥味。被劳教人员每天还要长时间奴役劳动,加工毛毯、毛巾、叠飞机上呕吐用的塑料袋、包装盒、插塑料花、搓礼花弹筒。工作量非常大,干慢就要被队长打、电棍电。完不成任务晚上加班。加工毛巾车间,灰尘很大又没口罩,很多被吸入人体。劳教所其实就是个黑工厂,劳教人员就是失去自由的廉价劳动力。劳教所就是为了赚钱。被劳教人员没有假期,长期超负荷奴役劳动,每人每月才给十几元钱,最多的才二、三十元,连买生活用品都不够。

高阳劳教所卫生极差,有个太阳能洗澡堂,每年过年时才让被劳教人员洗一次澡。很多人半年都洗不了一次澡,每天又超强度奴役劳动,出很多的汗,身上又脏又臭。被劳教人员的被子有两套条,一条是造型被,一条是睡觉盖的。睡觉盖的被子是很多人轮流用的,常年不晒,又脏又臭,有的还发霉。每天晚上九点睡觉前抱来,早上起床后放入被褥室。造型被要叠的像豆腐块,褥单要保持雪白,还要保持三横两竖的折,每天睡觉前小心翼翼的放好,早上再摆上。一天不能在床上坐。每天检查,不合格的要扣分、加期。

高阳劳教所的狱警素质很低。每天强迫被劳教人员报数三十多次。被劳教人员吃饭还要唱歌功颂党的歌曲。狱警稍不如意,轻则污言秽语,破口大骂;再就是搧耳光、用脚踹、电棍电。队长们常用的一句话:你要知道你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在劳教所里,不仅没有人的自由,也没有人格,更别提人最基本的尊严了。

二、非法抄家,被逼摔伤,身心遭到巨大摧残。

二零零一年四月底蠡吾镇副书记张新影带领十几人砸我家防盗门,我拒绝开门。他们就打电话找来我的岳父和丈人姑父,花言巧语撒谎说找我的父母,看在不在我家,不抓人。骗开门后,张新影打电话叫来城关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还要绑架我,情急威逼之下,我从三楼跳出,造成右臂、肘、腕、胯骨多处骨折。张新影、城关派出所等人一见把人逼出事了,汇报县委副书记陈永华,他们互相推卸责任,全部逃之夭夭。家里被洗劫一空,再加上昂贵的医疗费,更是雪上加霜。我的家人四处借钱,凑足两万元住进保定二五二医院进行治疗。

就是这样县六一零还指使水泵厂厂长司小马到二五二医院监视预谋绑架我的父亲朱小占。我二嫂韩翠红只因对蠡吾镇的人说了句:你们老找我公公婆婆干嘛?他们炼功做好人有什么错?蠡吾镇的人土匪一般一拥而上,把她和怀抱的还不会走路的孩子一起绑架到蠡吾镇,非法关押十多天,勒索一千五百元钱。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二哥朱军民又被陈贵星连人带车扣押,并送往保定劳教所劳教二年。母亲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敢回,父亲朱小占被绑架到八里庄洗脑班。麦子熟了无人收割,父亲朱小占头发一下成了雪白,人苍老了许多。当时对我的迫害带来的压力几乎到了生命承受的极限。

三、进京证实大法好,被非法关押,酷刑折磨,勒索钱财。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在天安门广场向世人喊“法轮大法好”,被警察殴打,眼镜被打飞,被强行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后又转送到北京怀柔看守所。一到怀柔看守所十几个警察把我拉到一间房内,踹倒在地,拳打脚踢就是一阵毒打。然后拖到院墙下和很多法轮功学员无论男女老少排成一排,强制体罚“开飞机”──撅起臀部,后脑勺顶着墙,手背起来贴到墙上,这种姿势是对人的折磨,一会就全身疼痛,非常痛苦。警察手拿电棍在后面监督,稍有姿势不正,坚持不住的就是一顿毒打。

当时是严冬,下了很大的雪,天气非常的冷,滴水成冰。所有法轮功学员无论男女扒的只剩内衣在院内冻着。身上带的现金、个人物品全部被没收;腰带、鞋带、帽子被扔掉;衣服上的纽扣、拉链被剪下。有奸诈的警察勒索法轮功学员的衣物:“你们不是修真善忍吗!看我们当警察的这么穷,把你们的名牌衣服、物品给我们吧!”如果拒绝,他们就破口大骂。然后强制每人照相,录指纹,掌纹。有的法轮功学员不停的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就用胶带把她的嘴封住。折腾到夜晚把法轮功学员分散到不同的号房,恶警又指使犯人来折磨法轮功学员。

我一人被分到一个号房。一进去,犯人就强迫给我浇四十盆冷水,是一盆一盆的慢慢淋在身上,犯人们狞笑着围观,警察在监控中欣赏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过。然后我被强迫在地上蹲了一夜,没有被褥,天又那么冷,那时一分一秒都很难熬。在那大小便都得定时,过后你得憋着。每天早上打开号房后面的铁门在十几平方米的小院内一个号的人放风,四面是高高的围墙,上面盖着冰冷的铁网,透着一小片蓝天,人像坐在井底一样;一个号十几人全部围着转圈,就像失去自由关在笼子里的动物。

第二天上午许多法轮功学员站在走廊里,还不时被提审,被酷刑折磨逼问姓名、住址。在电影,小说中描写的老虎凳、电椅在那里却真实的存在,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用刑后,浑身是血。汗水、泪水、血水浸透了厚厚的棉衣,人已晕死,被拽着脚镣拖走,地上留着一条鲜红的血印。那对每个人造成的心理压力,恐惧无以言表。随时都面临酷刑、折磨与死亡。

几天后,我被商业局人员接回蠡县,非法关押在食品公司限制人身自由,由人看管不让回家,逼写保证书,悔过书。我说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堂堂正正,坦坦荡荡,没什么可悔过的;更不会撒谎诬陷大法。商业局局长彭力州说不写是吧!于是打电话叫来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陈贵星,把我非法关押在蠡县看守所。蠡县六一零办公室张春亮、牛海峰、李淑娟等伙同看守所勒索我家人财物一万多元,才把我放回家。

四、入户骚扰抢劫,长期监听监控。

二零一二年十月底,蠡县商务局局长张祝军派职工张会明在我的文体店里看着我,并向我索要身份证。十一月二日,在防范办张耀贤操控下蠡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雷明维一群人去我文体店里预谋绑架。随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又到我的文体店里骚扰,他们看喜欢什么就随便拿,先给自家的孩子拿光盘和书,然后又拿大人看的书,到处乱翻,有目的地查看网线。见我不在,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雷明维一群人又去我父亲家。并非法抄家,抢劫钱财,抢走两台打印机。然后,他们又去我二哥朱军民家骚扰。晚上,恶警们又去我家骚扰。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发起全国镇压法轮功到二零一二年期间。住宅、手机和电话长期被公安局和防范办监控。每逢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十三日、七月二十日、十月一日,元旦、过年、中共两会,奥运,单位,六一零,政保科,派出所,就上门骚扰。为了再免受迫害,我几年来被迫七次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每天只能用馒头、咸菜充饥,晚上借宿破旧民房。真是食不果腹,房不蔽寒。

这场本不该有的浩劫,给我家庭带来的痛苦、造成的损失不是简简单单几句话就能描述的。经济的巨大损失、身体的痛苦承受、亲人的相互担心、思想承受着巨大恐惧。整个世间被恐怖所笼罩,全国到处造谣诬陷抓捕法轮功学员,身在何处都没有丝毫的安全感。

在此希望所有正义人士匡扶正义,还世间于公道,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于法。

此致最高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朱军强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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