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国落马后波及妻兄 县公安局局长遭查

【新唐人2015年1月31日讯】(新唐人记者唐明综合报导)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落马后,波及他的亲属。朱明国离婚后再娶的妻子是定安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陈锦昌的妹妹,自从朱明国出事后,陈锦昌一度处于“失联”状态。1月22日海南省纪委宣布,陈锦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据澎湃新闻报导,2014年11月28日,中央纪委宣布,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就在当天,文昌市的网路论坛上就有多名网友发帖,称“哥大昌”(陈锦昌的外号)即将出事。

一位接近陈锦昌的知情人表示,在那之后,朱明国妻兄陈锦昌变得更加低调,很少出现在办公室,也联系不上他本人。1月22日,海南省纪委宣布,陈锦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

报导称,一位知情人表示,该局每位民警的办公桌上都贴着一条由陈锦昌撰写的口号:“谁砸了我们定安县公安局的牌子,我们党委就砸谁的饭碗!”

1990年6月,陈锦昌刚满20岁在文昌汽车站派出所开始了第一份工作。知情人称,虽然名为派出所,但车站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并不是正式警察,而是车站职工。车站派出所工作人员也没有执法权,如果发现盗窃等犯罪行为,他们只能布控,然后通知附近的城北派出所出警抓捕。

大概工作了三到四年后,陈锦昌就通过考试成了正式的科员,后来又当上了副所长。1996年底,陈锦昌被调到了文昌市公安局。从企业职工到公务员的调动是很难的,当时大家就在想,他是不是有什么特殊关系。

此后10年,陈锦昌升迁迅速,历任文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交警大队副教导员、教导员、大队长、文昌市公安局副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2007年,陈锦昌由文昌市公安局政委调任临高县公安局局长,两年后跻身县委常委序列,并同时兼任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2012年,陈锦昌又被调至定安县,担任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值得注意的是,在临高、定安两县任职时,陈锦昌都是县委班子中年龄最小的常委。

与陈锦昌一家相熟的汽车站员工称,陈锦昌的妹妹早年在海口旧机场工作,因工作关系结识了朱明国,并开始与之交往,时间大约在1993年至1995年之间。后来,她被调到文昌,从事招商引资相关的接待工作。20世纪90年代后期,朱明国离婚,迎娶了陈锦昌的妹妹。

当时,朱明国的仕途正是春风得意。1998年海南省党政系统换届时,朱明国当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跻身副省部级行列。

三年后,朱明国就被调离海南,远赴山城重庆。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一调动的重要原因是朱明国遭到了举报,而他的前妻正是举报人之一。朱明国被调走时,坊间曾一度传言,调离是为正式调查他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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