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青年枉死18年 获赔200万死者无法生还

【新唐人2015年1月1日讯】 18年前已被枪决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民呼格吉勒图杀人案,日前重审做出判决无罪判决后,12月31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父母赔偿两百万元。但这些钱并不能挽回无辜受到酷刑折磨并被冤杀的年轻生命。有媒体指出,如果真凶没有出现,这起沉冤一样不会被昭雪,并质问,还有多少被中共无辜滥杀的案例没有曝光?

中共内蒙自治区高级法院12月31日宣布,向被刑讯逼供冤杀的青少年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进行国家赔偿205万元人民币。

呼格吉勒图杀人案要追述于1996年4月9日,内蒙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有人呼救,当他赶到时,女子已遭奸杀身亡。

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是杀人凶手,在酷刑折磨取得所谓的口供后,呼格被以流氓罪、杀人罪执行死刑。

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赵主动承认在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是其所为。

为此,呼格吉勒图父母踏上了十多年的上访路,为冤死的儿子到处申冤。该案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但因当年主办呼格案的冯志明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而对该案作出“特别指示”的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升任内蒙古公安厅巡视员。而当年审理呼格案的检察官、法官,不是升职,就是已退休。呼格案历时9年才得以昭雪。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为儿子进行艰难的申冤,历时9年后,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市民呼格吉勒图杀人案重审后做出判决,12月15日,内蒙古高法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12月30日,内蒙古高法就这起冤案作出国家赔偿的决定,决定支付呼格的父母国家赔偿金205万元人民币。该决定于12月31日送达。

法国广播电台质问,但是无罪青少年呼格吉勒图已被执行死刑18年,不能死而复生。多少钱也无法缓解他父母的心头之痛。中国还有多少滥杀无辜的案例没有被曝光?司法机关是否继续制造冤案?舆论对无可挽回的死刑与司法制度进行反思。

中共体制下冤假错案遍地

事实上,类似呼格吉勒图杀人冤案在中国层出不穷。近年来,河南的赵作海、湖北的佘祥林、浙江的张氏叔侄等冤案的主角,相继被无罪释放。其中赵作海、佘祥林案,因当年被他们“杀死”的人突然“复活”而被释放。

浙江的张氏叔侄案则是真凶落网而使冤案昭雪。曾轰动中国的“一案两凶”聂树斌案。日前,也被中共最高法院指令山东高法复查聂树斌案。

1995年4月27日,21岁的河北青年聂树斌以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名被处死。2005年,另一案犯人王书金多次坚称“该强奸杀人案是自己干的”。但检方却以各种证据来“证明”王不是真凶,引起社会各界的哗然。

被4次冤判死刑,经历8年牢狱之灾后,2014年8月22日,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念斌终于被宣判无罪释放。

在呼格案再审被宣判无罪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打电话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表示祝贺。呼格吉勒图的妈妈尚爱云则鼓励张焕枝不要放弃,坚持就有希望。

12月25日,念斌家属透露,念斌及其律师当天下午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福州中院赔偿念斌1500多万元人民币的国家赔偿。评论认为,冤假错案受害者应该提出高额国家赔偿,以解决中共司法不公正的问题。

时事评论员夏小强则表示,几十年来,中共体制下像呼格案的冤假错案成千上万,呼格案是由于媒体的介入被民众得知,才有幸获得重审。造成这些冤案的根本原因是中共的专制体制造成的,只要司法不独立,就会继续制造无数的冤杀案件,因此,中共体制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冤假错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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