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轮功学员黄巧琴遭非法庭审

【新唐人2014年12月17日讯】66岁的上海法轮功学员黄巧琴被非法拘留超过一年,15号上午9点半,她的案件在徐汇法院开庭,辩护律师董前勇申请公诉人和合议庭回避,女儿也申请公诉人和承办法官回避,都遭当庭驳回,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下,审判长宣布休庭。

庭审中律师提出:1、要求合议庭回避,因为他们报内审,损害了黄巧琴的诉讼权利。 2.要求公诉人回避,因为他严重超过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

黄巧琴女儿殷晓凤:“我要求公诉人徐震辉检察官和朱锡伟法官回避,我向他们两位递交了一些文件还有说明书,我们家庭情况各方面的,说明我妈妈无罪这方面东西,他们都不予回复,不予理睬。多次打电话,检察官从来就没有接过我的电话,打到朱锡伟那里,他的态度非常恶劣,很敷衍了事,匆匆就想把我电话挂掉。”

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下,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后再次开庭,要求律师书面提交回避理由,检察院也要就律师的要求,提出书面答复,并宣布择日开庭。

辩护律师董前勇:“按照法律规定,公诉人回避是检察长决定,审判长不能代行检察长的职能。公诉人认为按照行政法规定,法官应该直接驳回。我们律师认为,按照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律师对于法庭违反程序的地方有义务提出意见,审判长考虑这个情况以后就休庭。”

据《明慧网》报导,黄巧琴去年11月25号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徐汇区派出所非法绑架、抄家,关押在看守所遭迫害,从原来的130斤瘦到只剩下70斤左右。

新唐人记者熊斌、舒灿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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