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讲宪法张科科被带走 律师声援获释

【新唐人2014年12月12日讯】日前,中国大陆律师张科科因在庭审现场讲宪法、法律规定而被吉林省辽源市的国保从法庭上当场抓走。这个消息引起大陆律师界的强烈谴责。许多律师纷纷发声表态,声援张科科,谴责吉林省辽源市的国保人员践踏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当局被迫释放了张科科律师。

12月11日,中国大陆的李长青律师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发出了题为【惊闻:张科科律师在法庭上讲法律被公安直接带走】的帖文:“开庭前,法院周姓审判长告知辩护律师不准从法律方面进行辩护,庭审质证时多次打断辩护人发言,辩论时张科科律师刚开始讲宪法、法律规定,即被该周叫金姓国宝头目当庭带走张科科律师!13504379000金振宇,泰安分局副局长兼国保大队队长。”

相关消息在中国大陆微博上迅速传播,引起众律师与众网友的高度关注,纷纷留言声援张科科,发简讯问责泰安分局副局长兼国保队长金振宇。

张磊律师发帖质疑:“张科科律师在法庭上竟然被告知不允许讲宪法,讲宪法与法律居然会被公安人员强制带走直到现在还被限制人身自由,请问习近平政府你们七常委领导下的政府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政府,吉林省辽源市的警察暴力阻止律师正常庭辩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应该以寻衅滋事被拘留。法,难道只是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吗?警察就可以依法犯罪吗?”

袁裕来律师责问道:“律师在法庭上被公安直接带走,世界上有先例吗?”

刘文华律师也说:“律师不能辩护,还开庭做什么?”

李国蓓律师留言说:“就张科科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因履行辩护职责被当地公安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我认为这是对中国律师权利的重大挑衅,中国有没有法制?法治?当下刑辩律师的处境就是面镜子!”

网民“华夏法光”则评论道:“抓张科科的人也太蠢了,中国正义律师是非常团结的一个群体,你真敢抓,马上全网路声援,接着就是一个又一个去现场举牌,上演《辩护人》。时代不同了,公民权利不容侵犯。”

据了解,在众律师的声援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当局只好释放了张科科律师。

日前,张科科律师接受海外中文网站博讯的采访时表示,自己当时是在法庭上针对信仰问题作司法解释,结果被辽源市西安区泰安分局国保大队当庭从辩护席上带走。当被问及国保带走他是什么理由时,张律师说“说我宣扬FLG(法轮功),就这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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