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子子:王岐山证实“依法治国”法比党大

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中共四中全会以后,国内外各界都在关注决议“依法治国”是不是一个新的弥天大谎,各界都提出了“党大还是法大”的共同疑问。针对这个现实的疑问,习近平当局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否则,他的执政合法性就会被质疑和挑战、他的领导体系就会被其对立派绑架,它们就会继续按照“以党治国”的一贯模式垄断了这个解释权、利用它们的文字狱囚禁习近平当局的解释权,继而推翻习近平的当局地位、夺取其权力、置其于死地,这是习近平当局必须摆脱的危局。

对此,王岐山以“党”的名义有了明确的回应。11月3日,中国大陆的人民网发表王岐山的一篇题为:《坚持党的领导 依规管党治党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的文章,王岐山在该文中的一段文字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赋予了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管党治党的总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它以执政党的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要把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王岐山的这个回答,起码是在文字的表面非常明确的肯定“法比党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不允许“党的纲领”破坏宪法和法律实施。这个说法如果真的实施,那就等于是把“党”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兑现了习近平“把权力关进位度的笼子里”的讲话。

王岐山这个话是不是假的?这又是个疑问。因为,在中共体制下,王岐山的讲话其实是个很大的突破,人们刻骨铭心的记得毛泽东、江泽民也说过很迷惑人的话,被中共邪党欺骗愚弄的人们当然会有戒心。但是,笔者认为他这个回答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期待的中国变革预期,符合宪法的相关规定,也符合习近平当局在真实处境中的必然选择,这个话应该不仅仅是王岐山的个人观点,而是习近平当局早就准备好的决策。

把法上之党置于法下,这对江泽民犯罪集团来说是灭顶之灾,江泽民腐败治国干的那些坏事,都是以讲政治的名义、以党压法才能干成的,习近平当局现在依法治党了,江泽民当然害怕。这等于是习近平当局把国家的权力公器交还给了大众,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利用法律这个公器依法控告江泽民曾经犯下的罪行,不用上访了、谁都不是“包青天”,准确适用法律的才是“包青天”,而习近平当局却跳出了直接与其争斗的圈子,置江泽民集团四面楚歌之地。

这个做法已经有另外一条消息证实习近平当局就想这么干,新华网同日的消息说“记者日前专访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新动向和新部署。”邱学强在回答记者问中证实,习近平当局已经批准最高检察院成立新的反贪总局。这明摆着就是把反腐败置于更高的合法性,彻底摆脱纪委越权嫌疑的局面,直接减轻了、或者是完全摆脱了王岐山被案件缠身的局面,让不服者找法说去,不要再找王岐山说了,说人情没用了,谁告你,你就和谁说去,让法律给你公平。

法比党大,意味着习近平要带头守法,一切国家公务人员都必须在法律赋予的许可权内履行职务,禁止以权压法。应该说,习近平当局在“依法治国”方面这个话都说到位了,接下来就看他们能不能做到位。能做到就是真的,做不到就是假的。这个是决定他们命运的大事,我想,他们应该是不能随便乱讲的。如果是真的,这等于说习近平当局心里这个党是不同于名义上的“党”,是完全不同于江泽民的党。换一句话讲:这是在一个“党”的名义下的两党斗争,一方是以党压法的江泽民集团,另一方是依法治党的习近平当局。

明眼人可能都看清楚了,党大还是法大?习近平当局要走的这个路还很长,依法治国还需要许多必要的硬体设备。

例如:依法治国就要以宪法为根基,这个最基础的设施就是宪法法院。一个事实清楚的案子是否判决公平,这是一个适用法律是否公正的问题,谁来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是否公平,凡是上述案件的被告,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法官判决依据法律条款的质疑和程序中的争议。也就是有争议的法律条款和法律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解释是否合法,这是过去没有的权威裁判,也是造成有法不依的关键,是因为法上无天,法下无地,完全是权力随意之下的文字狱,宪法管不了法律,有等于没有宪法。

谁有权力建立宪法法院?起码是要有全国人大的决议,它的起草和准备都需要很专业的人来做。在中共体制中有这个人才吗?我说太难找。有了宪法法院,还要培训专业的法官和专业的律师,这都是要走的路。

习近平当局的依法治国还有一个最大的挑战,就是法轮功问题怎么办?要依法治国就必须首先解决冤民问题,你这个依法治国不能建立在冤民的头上吧?以党治国在江泽民时代升级到腐败治国、邪恶治国的程度,其祸国殃民的程度达到了极致,可以说是:冤情遮天,冤民遍地!所有的法庭都制造冤案,所有的监禁场所都有冤民,民不聊生!其中的最大受害群体就是法轮功学员,这是江泽民利用党的名义制造的无神论与有神论冲突。真正要依法治国了,法庭上与案件有关的“党员”执法者就都得回避,而现在的法院工作人员几乎绝对是党员的天下、也就是“党法院”。这个“党法院”怎么依法回避。中共体制不解体,这一切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不能解决,江泽民欠下的血债就无法公正裁决,习近平当局能包庇和代偿它的罪恶吗?

法比党大,这是中国的必然出路,也是习近平当局无法回避的现实,也不允许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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