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国际公布参与迫害高智晟的部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名单

【新唐人2014年8月10日讯】8月9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发表报告,公布了部分参与迫害高智晟律师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名单,并呼吁知情者披露更多的相关个人及单位,以便最终将这些人绳之以法。该报告全文如下:

2014年8月7日,被中共当局判3缓5的整整失去8年自由的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在国内外高度关注下离开了新疆沙雅监狱。一方面,没有迹象表明高智晟律师离开监狱后恢复了自由,到期释放也不表示中国的人权和法治恶化的状态有所改变;另一方面,尽管当时主导迫害的周永康等已被中共当局立案审查,但迫害法轮功仍在继续,而参与迫害高智晟律师的凶犯并未完全曝光,他们迫害人权破坏法制的罪行也没有得到清算。本报告收集了部分参与迫害高智晟律师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布,并希望知情者揭露更多的相关个人和单位,最终将之绳之以法。

高智晟律师,出生于1966年4月20日,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人,1996年开始律师执业,长期替弱势群体维权打官司,控告地方政府的侵权行为。2004年12月,高律师不顾中共当局的禁令,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之后四次上书中共最高当局,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高律师与家人因此受到中共当局的骚扰与非法抓捕、判刑、关押。

一、高智晟律师和家人被迫害的情况概述

1. 第一阶段,对高智晟律师实施迫害的主要执行单位:2004底至2005底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和判刑的同时,为掩盖迫害政策的非法性,禁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2004年12月,高智晟律师为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黄伟进行辩护。2004年12月31日,高律师给时任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写公开信,呼吁中共当局改变司法现状,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2005年10月18日、11月22日、12月12日,高律师3次向胡锦涛、温家宝发公开信,要求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在发出给胡锦涛、温家宝的第一封公开信后的第2天,高智晟律师家收到恐吓电话,第3天起,高智晟及家人被便衣24小时监视跟踪。

2005年11月4日,高智晟律师事务所被非法停业1年。

2. 第二阶段,对高智晟律师执行迫害的主要单位:2006年至2011年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等。

2006年8月15日,在高智晟全家被中共便衣警察跟踪骚扰300多天后,高智晟在山东省东营市的姐姐家,被非法闯进的便衣绑架。同时,家人被监视、跟踪、殴打。

2006年9月21日,高律师被拘捕。2006年12月12日,在没有通知其家人、未通知其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非法开庭。2006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高智晟律师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缓刑期间,高智晟律师屡次被软禁、监控,并绑架。

2007年9月21日,高律师被戴上黑头套,劫持到一处黑监狱。在黑监狱中,受到多种酷刑折磨和性虐待。2009年2月初,高智晟撰文《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详细描述他在黑监狱所受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在海外发表后震惊国际社会。

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高智晟全家被逐出北京,致使高智晟女儿被迫失学。

2009年1月,高智晟的妻子带着孩子们摆脱便衣监视,辗转逃离中国,抵达美国。2009年2月,高智晟在陕北老家又被警方带走,此后中共当局拒绝透露高智晟的去向。直到2010年3月28日,失踪1年多的高智晟突然出现,期间接受了几家西方媒体的采访。高智晟在接受美联社专访时,不顾当局的封口令,透露自己在失踪14个月期间遭公安人员反复施以酷刑。2010年4月20日,高智晟再次被失踪。

直至2011年12月16日,中共新华社报导撤销高智晟的缓刑,高智晟被送到新疆沙雅监狱服刑3年。

3. 第三阶段,对高智晟律师执行迫害的主要单位:2011年12月至2014年8月,高智晟律师在新疆沙雅监狱时受到的迫害(详情稍后发表)。

二、涉嫌犯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追查国际公布参与迫害高智晟律师的部分责任单位和个人。

中共中央政法委
罗干:书记(1998-2007)
周永康:书记(2007-2012)、副书记(2002-2007)

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
陈智敏:局长

北京市政法委
强卫:书记(2004.4-2007.3)
王安顺:书记(2007.3-2012.7)
吉林:副书记(2004.4-2007.5)

北京市公安局:
马振川:局长(2001.09-2010.02)
汤国威(-2006.06)、张明(2006.6-2011.04)、王益春(2011.04-现在):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包括高智晟律师被国保警察骚扰、威胁、迫害、拷打到最后被取消缓刑执行三年刑期期间的三任总队长)
孙荻: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九处处长(长期负责监视、骚扰、殴打高智晟律师及其家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项明:检察院检察长 (2006年3月至2012年8月15日任职,现已退休)
张荣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高智晟案公诉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池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院长 (2003年至2008年2月任职)
王明达: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院长(2008年2月至2013年 10月任职)
郑卫阳:审判长
贾连春:原主审法官
王贺:法官
柏军:撤销缓刑时任审判长

北京市司法局:
吴玉华:北京市司法局局长(2003.02-2010.03)
董春江: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2003-2006.11)
柴磊: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直接出面处理高智晟律师事务所的当事人)
戴杉: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局长、崇文区“610”负责人(2004年前后)
肖思宁: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律管科科长

北京市律师协会
李大进:会长、王立华:副会长

新疆沙雅监狱
监狱狱长和相关涉案责任人(稍后发表)

追查国际要求中共当局立即恢复高智晟律师人身自由,赔偿一切损失,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对高律师进行非法拘禁和骚扰。

我们也呼吁中国大陆各界正义人士和良知尚存的司法人员,继续收集迫害高律师和家人的嫌犯的证据,送交追查国际,为即将开始的正义审判提供证据。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在此,我们告诫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们: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 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347-448-5790; 传真:347-402-1444;
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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