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被拘期间死亡 警称“鱼吃人”

【新唐人2014年06月16日讯】云南普洱一名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期间浮尸鱼塘,遗体伤痕累累,家属质疑是遭到警方刑讯逼供至死,弃尸鱼塘。警方却辩称死者是溺水而死,眼皮和嘴唇是被鱼吃掉了,大陆九成网民对“鱼吃人”说法存疑,鱼塘主人也否认警方的说法。

5月5号,云南普洱38岁的男子夏文金,因涉嫌盗窃,被云南普洱市城北派出所拘留,10号,警方决定对他行政拘留8天,但未通知家属。14号还在行政拘留期的夏文金的遗体,无故被人发现漂浮在鱼塘。

警方解释说,夏文金14号凌晨被释放,警方把他交给了一个叫李新发的朋友。

原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警察何祖华:“半夜放人就很不正常,说交给一个朋友,公安找一个借口想脱离干系,第二天就被人发现死在鱼塘里,而且身上到处都是伤,肯定是非正常死亡。”

据报导,夏的家属14号接到匿名电话告知死讯,认尸后向警方质问伤痕时,警方的答复是“被鱼儿吃的”,但鱼塘主人否认。

云南维权人士朱承志:“新闻里面也提出了很多质疑,鱼塘塘主说了,那么小的鱼,不吃人,等于做了驳斥嘛,这种事情会发生在任意一个人的身上,希望就是讨个水落石出。”

对警方“伤痕是被鱼吃造成”的说法,据“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91.8%的网民明确表示不相信。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这个我们不清楚,不跟你讲了。”

何祖华还表示,现在警察和地方官员鲜廉寡耻,一遇到问题,首先就推托责任。

新唐人记者熊斌、舒灿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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