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春宁与他人通奸 情妇是谁?

【新唐人2014年6月9日讯】近日,中共纪委监察部通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中纪委称其:“贪巨款”“受巨贿”“与他人通奸”。网民质疑与其通奸的情妇是谁?是不是也属于日后提拔的那一类?

日前网路爆料:“中国好二奶又立功啦” 某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戴春宁以日后提拔为名大搞女部下,包养情妇多名,囊括女主持人、女记者、女医生、女大学生等各行业美女!情妇向香港媒体爆 料:戴贪污至少70亿!家藏黄金190公斤!房产26套!两个老婆7个小孩已移民新加坡。

随后,中央纪委通报说,对戴春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戴春宁伙同他人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资料显示,戴春宁于2012年4月出任中国信保副总经理,至今已有1年8个月。中国信保官网显示,该公司共有四位副总经理,戴春宁是其中之一。

之前戴春宁曾在中共官员教育培训班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管住自己,带好队伍,多干实事,多干好事等言论。

有网民嘲讽道:原来戴春宁所说要多做好事,是贪污受贿以及与有夫之妇通奸。

也有网民则质疑:与其通奸的有夫之妇是谁?为何不一起通报?

还有网民指出:谁都知道权力就是金钱,所谓的通奸,无疑是用权力代替金钱的嫖娼。

中纪委网站称“通奸”不违法

6月7日中纪委网站刊文解释戴春宁“通奸”:不违法但违反党纪,“通奸”指有配偶一方与配偶以外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在中国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其惩戒规定。

网民“甄理”指出中纪委网站解释有问题。所谓通奸,俗称”搞破鞋”,就是婚姻之外的、自愿发生的、无需付费的所有性行为都是通奸!如未婚同居、情侣开房、搞下属弄同事等等。

网民“快人快语”表示: 通奸,破坏家庭 ; 强奸,破坏人伦; 妾奸(二奶N)破坏社会…都应判30年坐牢才对。

网民“雷鸣”嘲讽道:正是因为不违法,黄副省长才有了47只情妇。我想,这47只情妇自己的老公会因绿帽子关系得到提拔,然后他们也要捞回“资本”又去给他的下级戴绿帽子,或者搞学生、搞幼女。这就是云南郭玉驰强奸幼女不被判刑、不赔钱的连环锁!

网民“Datingwith-U ”指出:人民关心的是戴春宁的通奸对象是谁?能不能公开其身份?是不是也属于日后提拔的那一类?至于对通奸一词无需解释,网上都可以查到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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