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修法 境外非法器官移植.中介负刑责

【新唐人2014年4月17日讯】长期关注中共活摘器官暴行的立法委员田秋菫,昨天(4/16)在立法院提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草案,要求对明知境外器官移植来源不明或医师中介器官移植者处以刑责,该版本将在两星期后进行逐条审查,立委田秋堇并要求台湾应符合国际医学伦理标准,如果移植用的器官经由剥削、强迫或利益交换取得,健保不应给付治疗费用,对此卫福部回应,三个月内研拟相关修法。

卫福部次长 林奏延:“针对中介器官移植者或违反无偿捐赠者课以刑责,具有医事人员资格者,并得废止医事人员证书。此外,国人至境外施行器官移植回国接受后续治疗者,应通报相关资料,将可杜绝器官移植买卖。”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讨论审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目前有三版并陈,政院版增加赴境外器官移植后需通报,器官中介者将有刑责,以杜绝器官移植旅游买卖等非法交易。

民进党立委 田秋堇 VS. 卫福部次长 林奏延:“但问题是,如果违反了呢?我们只罚三万以上十五万以下?医生违反了,病人违反了,一旦被发现,应该是追讨他的健保费。我们前段喔,到底知不知道这个病人(这个比A健保还严重喔),这个器官移植部分是被胁迫式有买卖这个地方认定喔,我们有没有困难?如果被发现,我现在问你说如果被发现,而且有证据证明,他有中介。”

近年来,台湾赴境外移植90%以上都是到中国,单单肾脏,一年就高达三百例,而且还是被低估数据。

议事人员宣读临时提案:“有鉴于国人赴境外接受器官移植总人数,以中国最多,中国又存在活摘器官之事实,爰要求卫福部于一个月内,研拟国人赴境外接受器官移植,回国后于医院接受后续治疗,若确知其器官是经由剥削或是强迫,或给予捐赠人及死者亲属利益所获得,健保不应给付该治疗费用之相关修法。”

民进党立委 田秋堇:“欧洲议会的决议都已经确认,中国有这个活摘器官的事情,维吾尔族,以及炼法轮功”“等于是间接使我们全国人民成为共犯,这个问题是医学伦理非常严重的问题。”

国民党召委 徐少萍 VS. 卫福部社会保险司简任视察 朱日侨:“刚刚已经答应三个月了,可以吗?研议研议,三个月内研议。”

中国器官黑市交易盛行,加上活摘良心犯器官证据越来越多,立委严正警告,政府不能回避,不能让台湾人沦为共犯。

新唐人亚太电视 沈唯同 张芝瑄 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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