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对昆明大血案的再省思

【新唐人2014年3月8日讯】昆明火车站滥杀平民的恐怖事件,再次把中国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和人权问题,无可回避地暴露到每个国民面前,而不管他是属于汉族,还是维族或者其他民族,都必须作出更深一层的反思。

先说民族问题,这在任何国家都很敏感。国民权利平等的民主发达国家情况要好得多,但民族问题仍要审慎对待。专制国家就更麻烦了,且看苏联帝国的瓦解以及前南斯拉夫吧。本来汉族比例超过九成的中国,应该比它们幸运,但中共建政六十多年以来的民族政策却是宽严皆误。

昆明血案,改变不了维族人是弱势群体这一基本事实。内地汉人为雾霾和水土污染等环境破坏而怨声载道。但自六十年代以来,在新疆进行的核试验多达四十次!近一个甲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农场广筑水坝,到处开发人工灌溉绿洲,导致塔里木河流域急剧沙漠化,两岸胡杨林大片枯死,曾经是烟波浩瀚的罗布泊彻底干涸,成了生灵绝迹的死亡地带。

或者有人会说,上述这些伤害并不只是对维族人,而对新疆各族人民都是伤害。那么,维族党员及干部,不得到清真寺祷告、不得蓄须、斋月不得斋戒。这涉及的已不单是民族问题,而是宗教问题了。再加上人权问题,即使在比较富庶和工农业比较发达的北疆地区,各大企业八成职工都是汉人。在比较贫瘠的南疆地区,维族人失业率多年居高不下,文盲多,生活困苦,使得南疆成了伊斯兰极端教派的温床。这次昆明恐怖袭击的暴徒,就是来自南疆的阿克苏地区。

在八十年代,胡耀邦曾提出过“新疆六条”,要求招工、招兵、招生,让少数民族占百分之六十,汉族干部比例降到百分之十;还有“两少一宽”的政策,即少数民族犯罪少捕少判,量刑从宽。胡耀邦用心良苦的宽松政策,为什么收不到良性效果?因为只要一个非民选的威权政府,不是用宪政与法律来保障人民权利,当整个社会不是以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去看待别的族群,那真是宽严皆误。维族觉得自己备受歧视;汉族人觉得自己的公民权利本来已经那样苍白,遇事还要压低汉人一头,把稀缺的人权让给少数民族,于是各个族群都觉得不公平,都满腹怨气,汉族维族的矛盾在各大城市随处可见,并非仅仅在新疆地区而已。前几年,韶关汉族民工群殴维族民工事件,迅速产生“蝴蝶效应”,放大到乌鲁木齐,又酿成比今日昆明事件更严重的血案,这决不是偶然的。

现在的中国本身就是充满怨恨、不平、歧视的等级社会,汉人自己就因地位、地域、城乡、贫富等无数理由而互相歧视,更不必说对少数民族了。在专制加物欲拜金的后极权时代,全民精神都在退化沉沦,维族人在内地的小偷小摸与强卖强买,比起汉人的坑蒙拐骗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维吾尔信仰文化的沉沦速度,至少与汉民族的信仰虚无和道德败坏是同步的。

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就痛心疾首地说过:“我们在变成什么样的民族?我们是一个有信仰的民族,但现在却是盗窃、吸毒最多的民族。一个维吾尔人去偷去抢去犯罪,没人管没人抓。但如果他去谈自己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宗教问题,去反映真实的民族问题、社会问题,马上就会有人去抓他去关他。”他自己就是例证,伊力哈木恰恰反对疆独、反对暴力,他对维吾尔文化劣根性的批判最尖锐,然而这样一位知识分子却被当局拘捕了。

昆明血案是每个人心头的痛,这不是某个族群的罪过,而是整个中国的问题。如果一个国家不能令少数民族有认同感和向心力,这是谁的错?难道是所谓“境外势力”造成的吗?这值得汉族、维族和所有中国人深思。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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