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连载】杨继绳《墓碑》(六十三)

【新唐人2014年2月3日讯】【导读】《墓碑》是一本记录中国六十年代饿死三千六百万人的大饥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华社经济记者、《炎黄月刊》副社长杨继绳。他花了十多年时间,查阅资料,访问经历大饥荒的人,收集了上千万字的资料数据,以翔实而丰富的资料记录了大饥荒饿死几千万人的史实,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之谎言, 揭示了饿死人的根源是人祸而非天灾。《墓碑》获得二零一三年美国海耶克图书奖(The Hayek Prize)。作者说《墓碑》不仅是为纪念死去的三千六百万人的灵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这个悲剧的中共体制。

(接上期)

二 从仙居事件到社会主义教育

从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七年,中国农村出现了农业集体化高潮。原来计划一九六零年完成集体化的高级形式,毛泽东建议提前到一九五九年完成,后来到一九五七年就基本完成了。官方报纸对农业集体化的报道很多。从已有的报道中给人一个错觉,好像集体化是农民的自愿行动。其实不然。就农民的自身利益而言,特别是就那些生产和经营能力较强的农民的利益而言,合作化是对他们利益的侵害。相当多的人是不愿意集体化的。因此,在集体化的过程中,一直伴随着退社与反退社的斗争。一直伴随着对农民的强制和迫害。

先说仙居事件。浙江是全国闹退社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据当时赶往处置闹退社潮的中央农工部二处处长霍泛回忆:“我们到萧山县和上虞县的公路上,就遇到数百人的农民队伍迎面而来。省里同志说,这就是去闹退社的,我们的车躲开点,免生麻烦,可见农村确实不够稳定。到了上虞县委,得知不久前县领导机关受农民队伍冲击……全县农业社的生产多数暂时处于涣散状态。”(注十六)仙居是闹退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一九五五年下半年,毛主席作了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评了坚决压缩合作社的作法,合作化迅速发展。一九五五年十二月,浙江省仙居县只有四个高级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百分之五十五点八六都是初级社。到一九五六年六月,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八点一五,一九五七年春天达到百分之九十一。同时,社的规模过大。账目混乱,生产上不听群众意见,盲目地将两熟水稻改为三熟,造成减产,全县全年减产百分之二十二。由于生产管理上问题很多,全县一九五六年每个劳动日最高的七角四分,最低的只有九分钱,平均为三角三分钱。与此同时,农村干部作风恶劣,在生产和分配等重大问题上命令行事,不与群众商量,动不动就对社员戴政治“帽子”,扣工分、抄家、脱衣服受冷等办法。合作化以来,在二百五十一个乡干部中,有七十四人吊打过人;二十三具乡镇一千一百一十七个党员中,有贪污行为的四十八名,占百分之四点七。干部不参加劳动,而且多得工分。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退社的越来越多。此时,县委不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却大批“富裕农民思想”,从而使矛盾激化。

一九五六年秋收后,这个县个别地区就发生退社问题。一九五七年四月中旬到五月下旬,在全县三十三个镇中有二十九个乡镇先后发生了闹事事件。闹退社、分社,干部不许,就殴打干部,哄闹政府。闹事后,在全县三百零二个合作社中,完全解体的有一百一十六个,部分垮台的有五十五个。入社农户由百分之九十一下降到百分之十九,被打干部一百零七人,社员干部家庭被搜查的有四百三十户。

事件发生以后,县政法部门、兵役局(他们有枪)、驻当地部队、地区公安处组成联合办公室,对案件进行侦察。最后共捕了九人,拘留了四十二人。(注十七)

对仙居事件,浙江省委和中共中央对杨心培的报告都作了批示。中共中央的批示中要求各地引以为戒,要及时解决社员的意见和要求,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思想教育,要理直气壮地批判错误言论,对于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要坚决给予反击。

无独有偶。一九五七年一-四月,浙江上虞县发生各种闹事四十七起。其中,因合作化引起的有二十三起,因粮食问题引起的有十一起。到五月份又发生闹事六十三起,涉及四具区,二十五个乡,四十七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参加闹事的人数共达一点三万人。七份,事态进一步发展,百官镇和永徐乡马家村发生了大旗会(求菩萨的组织)闹事,参加人数达二千多人。警察向天鸣枪警告,无济于事,后来向闹事者开枪射击,当场打死二人,伤十二人,才驱散人群。事后逮捕了闹事的首要人物和骨干分子十四人,拘留了二十三人。(注十八)

农民要求退社不仅发生在浙江,在其它地方也发生了类似情况。

一九五六年冬天以来,河南省临汝、永城、夏邑、虞城、民权、商丘、宁陵、柘城、淮阳、睢县、杞县、中牟等十二个县的部分地区部分农业社一度发生了闹社退社现象。据不完全统计,这次闹社退社涉及到二百七十八个高、初级社,七百多个生产队。在闹社退社中,有的社员到乡、县、专区、甚至到省告状请愿。有的社员私自拉走社内牲畜,有的社员私分了社内的粮食、种子、油料、农具和饲料。有的社员殴打干部。据不完全统计,在这些闹社退社的事件中,共殴打干部六十六人,拉走牲畜四千九百四十六头,私分粮食十二点五万斤,种子二点四万余斤,油料三百九十多斤,农具二百多件,柴火五点二万余斤。闹的方式先黑夜活动,后白天活动;先秘密酝酿,后公开开会;先妇女、老年闹,后壮年参加;先几个人、几户,后发展到一个生产队、一个社或一个乡。因为闹社、退社,临汝县老连社,元月小麦才种百分之四十,虞县寓贤乡,元月冬耕地只完成百分之十八点六。民权县浑子乡,因闹社停产一个月。中牟县刘庄社郑油磨村,在闹社过程中,牲畜没好喂,七天死了十一头。(注十九)

据不完全统计,到一九五七年八月,广东省退社农户已达七万户,约占入社总农户的百分之一左右。已垮掉的社共一百零二个,正在闹退社而尚未退出的共十二点七万户,约占入社总农户的百分之二弱。个别地区曾经发展为群众性退社的风潮。如佛山专区的顺德、南海、中山三县经济作物区,受退社风波影响的就有六十五个乡,二百一十多个社。仅中山县永平、南兴两个区,十月下旬分别到省人委要求批准退社的就有十六个乡,六百多人。他们有的要回原来的土地、耕牛,有的把已入社的小艇锁上,不给社用。有的到社的鱼塘桑基去捞鱼、摘桑叶,有的将已入社的土地翻耕自行冬种。有的因闹退社而包围、殴打区乡干部、社主任的事件已发生多起。(注二十)

辽宁省对昌图、凤城等九个县的不完全统计,闹退社的有一万多户,已退社的有四千多户。退社的社员把入社的马拉回去。(注二十一)

一九五七年春天以来,江苏省各地农村发生了不少的群众闹事,泰县闹退社事件竟在几个乡的范围内成片发生,有二千多人到县里请愿。闹退社员的社员中,中农占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七十。他们绝大多数是因为收入减少,少数是因为耕牛、农具、果木折价不合理,或因为在社内不自由,受干部歧视等。(注二十二)

一九五六年,农民退社的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报告:“今年秋收分配前后,在一部分农业合作社内,出现社员退社和要求退社的情况。退社户一般占社员户数的百分之一,多的达百分之五;思想动荡想退社的户,所占的比例更大一些。”“闹退社的户主要是富裕中农,其次是劳动力少、人口多的户和手工业者、小商贩等。”退社原因:一是收入减少。全省一般地都有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的社员户减少了收入;二是对社员劳动时间控制过死。辽宁农民普遍反映:“农业社好是好,就是挨累、挨蹩(不自由)、受气受不了,”“入了社,还不如劳改队,劳改队还有一个礼拜天”;三是干部作不民主,社员肚里有气;四是对社员入社的生产资料处理不当,将社员的零星树木、果树也入了社;五,农村自由市场放开以后,有些社员,特别是一些富裕农民,认为是单干赚钱的门路了,不愿留在合作社里。(注二十三)

在这些退社事件发生以后,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教育的中心题目是:第一,合作社的优越性问题;第二,农产品统购统销问题;第三,工农关系问题;第四,肃反和遵守法制问题。就上述问题开展大辩论,弄清大是大非。中央要求各地自上而下地派出工作组主持这种辩论,“以便有力地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反对一切不顾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注二十四)

这次社会主义教育实际是一场政治运动。大辩论一到农村就成了大批判,大斗争。这一场政治运动和城市的反右派斗争互相呼应,是这场政治斗争的两个方面,有的地方干脆称为农村反右派斗争教育。批判“合作化搞糟了”、“统购统销搞糟了”、“反对共产党的领导”,是城乡的同一主题。在这场运动中,一些对合作化和统购统销有抵触情绪的人受到了惩治。据河北省保定地委报告,清苑县自开展政治宣传运动以来,有十一个乡六个人被打,七人被拉,二人游街,七人被斗争。徐水小东张乡在游行时,游行队伍走到生产不积极的社员门前喊“不生产是右派”,走到瞒产者门前喊“瞒产是右派”,有的单干农民不愿交公粮,游行队伍就喊“不交公粮是右派”,看到妇女套磨打牲口,就喊“打牲口的是右派”,一时右派帽子满天飞。(注二十五)

不知道有多少“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农民遭受打击。仅广东省“全省已斗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以及其他犯罪分子其达一万六千多人,其中已捕二千多人,重新戴上帽子的一千一百多人,管制一百三十五人。陕西咸阳县斗争了一百五十人,有七十九人捆绑吊打。云南宜良县斗争了六百四十三人,其中被打一百零二人,自杀十五人,逃跑八人。广东惠来县斗争对象有三分之一被打。山东打死、吓死约十多人。河北省邢台县王快村四十多户,摸出六十五户右派。有的合作社把斗争对象全都扣上了右派帽子。(注二十六)

不仅富裕中农反对合作化,反对统购统销。一些在土改时分得土地的贫农也有人反对。如河北省清苑县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被整的二百三十多人当中,有十八人是贫农。对待贫农的反对意见,通常是教育。全国树了“刘介梅忘本回头”这个样板,教育翻身农民不要忘本,要紧跟共产党搞社会主义。刘介梅是湖北省黄冈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要过饭,生活在最底层。一九五零年当了乡农会主席,入了党,当了工作组长。土改时分了田,分了“果实”(没收的地主财产分给贫农)。他想好好种田、经商、发家。但是,统购统销,合作化打破了他的种田经商发家梦,他就开始反对。经过社会主义教育,刘介梅承认错误,作了深刻检讨,认为自己“忘了本”,一定要回头搞社会主义。(注二十七)当时,报纸上大力宣传刘介梅这个典型人物,在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还举办“刘介梅忘本回头”展览会。后来这个展览到全国各地巡回展出。

中国农业集体化过程中,在敲锣打鼓、红旗招展的背后,有着广泛的抵制和强制、反抗与镇压。但是,和当年苏联集体化比起来,中国农民的反抗和政府的镇压都要缓和得多。当年苏联为了迫使农民接受集体化,曾付出了惨烈的代价:逮捕、流放了上百万“富农”;出动正规红军和飞机大炮镇压农民反抗;在一些地区的镇压,其惨烈程度甚至导致某些红军部队(他们也是“穿军装的农民”)的哗变。仅在一九三零年初,卷入反抗的暴动农民就达七十万人。苏联“全盘集体化运动”费时四年,而在农民被迫进入集体农社时,他们杀掉了半数以上的牲畜。(注二十八)中国的农业集体化过程没有苏联那么惨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到每一个村庄是一个原因;中国文化传统不同于俄国是深层次的原因。

既然农业集体化过程是反抗和镇压的过程,那么,加入了农业社的农民,退出农业社,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谁要退出,谁就要受到批判和斗争。但是,北京大学林毅夫教授认为,在一九五八年以前的合作化运动中,农民退社自由的权利还受到尊重,直到一九五八年的公社化运动后,退社自由的权利才被剥夺。还说,人民公社使农民失去“退出权”是产生六十年代大饥荒的重要原因。(注二十九)显然,这种与历史事实完全相悖的论断。

注解:

[注十六] 卞悟:《公社之迷——农业集体化的再认识》,载《二十一世纪》,一九九八年八月号第四十八期。

[注十七] 杨心培:《关于仙居群众闹事问题的报告》,一九五七年六月,载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第四三二页。

[注十八] 何祖明、徐敬尧:《上虞县大旗会闹事的始末》载《当代中国农业合作化》编辑室编:《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一九八九年第一期。

[注十九] 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部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简报,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中共党史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第四二四页。

[注二十] 《广东省委关于退社问题的报告》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载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第四零五页。

[注二十一] 《辽宁省委关于处理少数社员退社拉马问题的通报》一九五七年四月四日,载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第四二七页。

[注二十二] 《江苏省委关于正确处理农村人民闹事问题的指示》一九五七年六月二日,载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第四三零页。

[注二十三] 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六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退社和大社问题的报告》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六日,载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第四零八页。

[注二十四] 《中共中央关于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一九五七年八月八日,载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第四三五页。

[注二十五] 《中央批转河北省委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的两个文件》一九五七年九月一日,载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第四三八-四四一页。

[注二十六] 中央办公厅综合:《十三省农村整风情况》,载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第四四三页。

[注二十七] 刘介梅口述,洁民、聂彬记:《从思想上挖掉资本主义根子》,《人民日报》一九五七年九月三十日。

[注二十八] 卞悟:《公社之迷——农业集体化的再认识》,载《二十一世纪》,一九九八年八月号第四十八期。

[注二十九] 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二零零零年。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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